敝人生活在薪資十分可怕的高雄
目前找到一個看起來還可接受的工作
原本跟老闆談的條件是一個月25.5k
上班時間是下午3點到晚上十點
月休4日
沒想到去了幾天後發現有時要到晚上11點
而且沒有勞健保沒有勞退
還是華麗麗的責任制
意思是周末如果你上早班
沒做完不能走
這個工作是補習班行政兼櫃台兼講義兼美工兼導師
到底我該不該留下呢?
我這星期都沒打卡
如果我不做
該如何要回這星期的薪水?
之前有人只做幾天沒領到薪水
目前我為此十分糾結
各位給我一點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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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找到一個看起來還可接受的工作
原本跟老闆談的條件是一個月25.5k
上班時間是下午3點到晚上十點
月休4日
沒想到去了幾天後發現有時要到晚上11點
而且沒有勞健保沒有勞退
還是華麗麗的責任制
意思是周末如果你上早班
沒做完不能走
這個工作是補習班行政兼櫃台兼講義兼美工兼導師
到底我該不該留下呢?
我這星期都沒打卡
如果我不做
該如何要回這星期的薪水?
之前有人只做幾天沒領到薪水
目前我為此十分糾結
各位給我一點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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