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提供一些基本的勞動知識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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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ma
at 2016-07-20T23:38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標題: Re: [心得] 畢業季提供一些基本的勞動知識
: 時間: Wed Jul 20 23:08:29 2016
:
: ※ 引述《laibin (救贖)》之銘言:
: : 6.公司不能隨便扣你薪水!
: : 內政部七十五年九月二日怑台內勞字第四三二五六七號函
: : 勞工於工作中故意或過失損壞產品或其他物品,其觸犯刑章部分,
: : 雇主可訴請司法機關辦理;
: : 關於民事賠償部分可由雇主與勞工協商決定賠償金額及清償方式,
: : 如未能達成協議,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者,應循司法途徑解決,
: : 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 請問
: 遲到十分鐘扣幾百元,上班時坐著被發現扣幾百元,
: 下班忘記打卡扣幾百元,上班沒化妝扣幾百元
: 被人投訴不管對錯一律扣你幾百元這是合法的嗎?

第 22 條 第二款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針對你的問題的行政函

勞工上班遲到時間,1個月內累計逾30分鐘部分不給工資,是否違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2年6月30日台(82)勞動二字第34335號函
查勞工工資如係依工作時間之長短計給者,則雇主對於勞工上班之
遲到時間,1個月內累計逾30分鐘之部分,因未提供勞務,故不發
給工資,而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基準法。

遲到只能扣缺勤部分薪資,但現在資方都是以約定成俗的概念來控制勞方,

變成私法>公法,雖然另有約定,但違反比例原則都是違法的,

:
: 職場上一堆月薪22K東扣西扣變成10K不到的例子多的是
: 為什麼老闆可以用這種手段控制員工而不是用減少或不給獎金
: 的方式避免員工違規?
:

這問題可以用這行政函來回答

關於員工全月出勤惟因作業疏忽被扣生產獎金以致工資
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2年11月16日(82)台勞動二字第62018號函

一、 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
之,故事業單位發給勞工之各項獎金如屬該法第二條第三款
所稱之工資,其發放要件、發放標準及數額自可由勞雇雙方
協議定之,惟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總額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二、 另查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如勞工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雇主損害,在責任歸屬、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
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而有爭議時,得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
循司法途徑解決,但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簡言之,公司可以約定違規扣錢,但不得違反比例原則,且不得扣到低於基本工資,

也就是20008,就算公司放無薪假,每月最低也要給勞工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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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6-07-25T04:40
重點是一開始如果知道這公司是違法的就不要去是最好的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6-07-27T02:44
天下哪來那麼多一開始就知道...
不然板上幹嘛一堆人要問某某公司進去之後好不好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6-07-29T01:50
連合不合法都不知道,是要怎麼判斷公司好不好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6-07-30T23:52
推文還真有趣,原po提供正確見解分享哪這麼多毛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6-08-03T04:55
為反而反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6-08-06T20:08
所以現在不就是在教大家怎麼分辨合不合法嗎==

畢業季提供一些基本的勞動知識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6-07-20T23:08
※ 引述《laibin (救贖)》之銘言: : 6.公司不能隨便扣你薪水! : 內政部七十五年九月二日怑台內勞字第四三二五六七號函 : 勞工於工作中故意或過失損壞產品或其他物品,其觸犯刑章部分, : 雇主可訴請司法機關辦理; : 關於民事賠償部分可由雇主與勞工協商決定賠償金額及清償方式, : 如未能達成協議, ...

畢業季提供一些基本的勞動知識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6-07-20T22:59
抱歉 我來提出反面看法 如果跟公司(舊東家)因為勞資糾紛 鬧得不太愉快 以後走投無路之下 想回鍋就難了 在這個心理障礙之下 如果遇到勞資糾紛 是否要選擇吞下去QQ 各位你們會怎麼想?? ※ 引述《laibin (救贖)》之銘言: : 1.試用期間(不一定是三個月)公司請你走人要給資遣費與非 ...

畢業季提供一些基本的勞動知識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6-07-20T21:57
1.試用期間(不一定是三個月)公司請你走人要給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  如果老闆要你走,記得千萬千萬千萬不要簽離職單,  簽下去沒人可以幫你,沒簽都可以到勞工局調解資遣。  另外公司要資遣你,必須要有十天的預告期或預告工資,  不過這點倒是不用爭取...因為公司沒給會被罰三萬。(如果有去就服站申請失業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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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6-07-20T21:27
持續努力x敬業態度 = 邁向成功,這是我所相信的,也是我所堅持的。 人格特性   出生於普通家庭,今年23歲,因為是家中獨子,對於未來有一定的壓力,除了善於察 言觀色,傾聽和交際更是我的專長,面對陌生人我不會害怕膽怯,對於工作我有一顆強烈 的心想為公司拓展更廣的客層、並且提升顧客更深的品牌忠誠度;對於自身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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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y
at 2016-07-20T17:50
大家好,小弟今年剛畢業,國立後段大學,商管學士 有幸拿到兩個offer,希望版上前輩能夠給我一點意見 科學城物流 福壽實業 產業 物流業 食品業 職稱 國外客服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