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機車與轉彎機車發生車禍 - 工作
By Jake
at 2010-08-07T00:00
at 2010-08-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在兩個禮拜前,我發生車禍
事情由來是這樣,在同一條馬路上面
我方機車直騎在我前方有一台機車
原本我以為她要直騎 所以我左邊一點也要直行
[[ 那時候我的時速大概3.4十幾 當騎到路口的時候 ]]
[[ 當時都是綠燈 雙方沒有喝酒 沒有違規的情況下 ]]
我要直走 但她突然左轉 從我的右邊撞下去
我得車帶人滑出去 事後我跟當事者都上救護車
現場等待警察 但後來得知 車子都被路人移動了
很扯的是那路口別別4支監視器 警察卻說都沒有看到
我們差不多在路中間發生的
對方頭部有腫起來 跟小地方得擦傷
我手腳擦傷 嘴吧有縫針
對方在一個禮拜前已經開始工作
事情發生到現已經快一個月了
對方處理態度傲慢 都不願出面去保險公司處理
我們有去問過 對方機車有保可以賠機車得險
我的車子要修理一萬多
請問這種情況要怎麼處理
怎樣我方才能獲得最大利益
對方陪我機車 最多能陪到多少
我還有聽保險人員說 可以賠精神或者是工作上的錢
是怎麼去看去算
如果對方處理傲慢
都我們打電話 搞得好像是我們的錯
怎麼能夠使對方快點解決
還有在交通法則上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對吧
請幫我解答 謝 謝
事情由來是這樣,在同一條馬路上面
我方機車直騎在我前方有一台機車
原本我以為她要直騎 所以我左邊一點也要直行
[[ 那時候我的時速大概3.4十幾 當騎到路口的時候 ]]
[[ 當時都是綠燈 雙方沒有喝酒 沒有違規的情況下 ]]
我要直走 但她突然左轉 從我的右邊撞下去
我得車帶人滑出去 事後我跟當事者都上救護車
現場等待警察 但後來得知 車子都被路人移動了
很扯的是那路口別別4支監視器 警察卻說都沒有看到
我們差不多在路中間發生的
對方頭部有腫起來 跟小地方得擦傷
我手腳擦傷 嘴吧有縫針
對方在一個禮拜前已經開始工作
事情發生到現已經快一個月了
對方處理態度傲慢 都不願出面去保險公司處理
我們有去問過 對方機車有保可以賠機車得險
我的車子要修理一萬多
請問這種情況要怎麼處理
怎樣我方才能獲得最大利益
對方陪我機車 最多能陪到多少
我還有聽保險人員說 可以賠精神或者是工作上的錢
是怎麼去看去算
如果對方處理傲慢
都我們打電話 搞得好像是我們的錯
怎麼能夠使對方快點解決
還有在交通法則上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對吧
請幫我解答 謝 謝
All Comments
By Doris
at 2010-08-09T20:12
at 2010-08-09T20:12
事情由來是這樣,在同一條馬路上面
我方機車直騎在我前方有一台機車
原本我以為她要直騎 所以我左邊一點也要直行
[[ 那時候我的時速大概3.4十幾 當騎到路口的時候 ]]
[[ 當時都是綠燈 雙方沒有喝酒 沒有違規的情況下 ]]
我要直走 但她突然左轉 從我的右邊撞下去 對方轉彎車未禮讓後方來車先行為肇事原因,但我方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責任則視筆敘而定! 建議於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我得車帶人滑出去 事後我跟當事者都上救護車
現場等待警察 但後來得知 車子都被路人移動了
很扯的是那路口別別4支監視器 警察卻說都沒有看到
我們差不多在路中間發生的對方頭部有腫起來 跟小地方得擦傷
我手腳擦傷 嘴吧有縫針
對方在一個禮拜前已經開始工作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事情發生到現已經快一個月了
對方處理態度傲慢 都不願出面去保險公司處理
我們有去問過 對方機車有保可以賠機車得險
我的車子要修理一萬多 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請問這種情況要怎麼處理
怎樣我方才能獲得最大利益
對方陪我機車 最多能陪到多少
我還有聽保險人員說 可以賠精神或者是工作上的錢
是怎麼去看去算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如果對方處理傲慢
都我們打電話 搞得好像是我們的錯
怎麼能夠使對方快點解決如調解不成就請調解委員會出具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直接找當初的承辦員警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即可!
還有在交通法則上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對吧
沒錯!
請幫我解答 謝 謝 不客氣! 那請問薪資那些怎麼說呢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還有 當場車被移動
警方沒有畫到車輛得圖
這樣還能100%贏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不管是否有移動車輛於此一事故中我方應該還是會有肇事次因的責任! 加油 祝早日和解
圖片參考:http://www.keaiq.com/qqbiaoqing/qqbiaoqing2010/201...
By Carol
at 2010-08-07T13:35
at 2010-08-07T13:35
2.事故警察有事故現場圖嗎?
3.若確定有監視器,可向偵辨員警請問可否申請調閱。
4.轉彎車的確應禮讓直行車
5.參考一下別人的一些回答,有幫助
By Daniel
at 2010-08-09T22:24
at 2010-08-09T22:24
還有 當場車被移動
警方沒有畫到車輛得圖
這樣還能100%贏嗎?
By Mary
at 2010-08-07T14:32
at 2010-08-07T14:32
在交通上 他已經錯了
他如果在這樣遲遲不想解決賠償問題的話
你可以提告
這樣會比較快
至於賠償
你可以提出 修車費 薪資 醫藥費 的賠償
精神賠償要看你怎提出說明了
機車你可以說你要修到好
哪裡壞掉就修到好
除非那是新車
新車你可以直接提出換車的要求
反正都是保險公司在理賠的 別怕保險公司沒錢給
只是要等他們調查審核 需要久一點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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