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工作到底該不該放履歷,理由?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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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業好久了~

一直在想是不是履歷或自傳有問題,也改了很多次

因為很多公司都是有讀取履歷

但就沒消息了

從2012年2月底離開工作了1年又4個多月的工作後

就一直是待業→工作(做2-3月)→待業→工作(1個多月)重覆

2012年2月底離職後

因轉換跑道想找有放假日的工作

原工作性質是服務業,我私心覺得服務業真的比較好找工作

2012/3月-5月 A公司(建材五金的採購) 約2個月

離職原因:1.二手煙(我對煙味很敏感,人資問起,我回二手煙會奇怪嗎?)

2.其實工作內容不單只有採購那麼簡單(也算半個倉管)

6月卡到阿公離開,就待業1個多月

2012/7-9月 B公司(嬰兒用品的包裝儲備幹部) 工作滿3個月

離職原因:感覺工作沒前途,因為主管只是要找一個會用電腦的年輕人,
其他前輩都是50幾歲的阿姨

10月待業1個多月

10月底至C公司(帽子公司→我之前有發過文,可以去查,很讓人無言的公司)工作約一個月

離職原因:月休四天,錢太少,Boss

12月中至D公司(服飾業倉管)工作約一個月

離職原因:工作量與工作人員不成正比,主管不會管控時間,事情忙完了也不能走

對了,主管說我們是服務業,所以下班是責任制
(我os:我之前也待過服務業,想騙誰呀!哪有服務業是責任制的)

從早上8點開始工作,中午給你10-20分吃午餐,常拖到13點多才能吃,吃完立刻上工

正常下班規定是18點,但我們都工作到19、20點,也曾到快21點才下班

聽小主管說還有到23點才下班過,所以2013年1月初我就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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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直待業中,雖說景氣不好,但我想應該我提供的履歷也有問題,想請問各位

如果要應徵的工作是像行政、業助、總務、

客服(唯一可能跟之前做最久的工作有相關的)這類的工作

我到底該留下哪一份工作經驗在履歷中,目前我只有放A公司採購助理和D公司倉管的工作

本來不想放D公司的,因為只有一個多月,但不放的話,會有將近半年的空窗期

很感謝大家看完這麼長的文,我也有找人力派遺的行政,但也沒消息

A公司離職原因寫工作環境(因充斥二手煙,人資可以接受嗎?但這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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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1-27
B可以寫,充"斥",接"受",A離職原因也可寫,但最好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1-29
新公司不是開放抽菸的環境,不然還是寫別的為佳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1-30
還有,盡量還是別找人力派遣..除非你很有興趣、錢多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2-03
你可以放 但你在這個工作上的角色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