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在機械廠作國外業務,但公司一直將我調來工廠學做機台又調回公司,兩邊跑來跑去導致很多事情剛要上手就被調到別的部門,就在昨天1/30號補上班日由小主管通知我因為不符合公司需求所以做到今天為止,看了一些前人的文章後覺得想發文請教各位較有經驗的版友:
1: 本身是去年5/11到職,到1/30差不多8個月,請問公司要我離職的話需要多久之前向勞工局通報呢?
2:資遣費該如何跟公司要?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是公司都會有的既定表格嗎?或是怎樣的證明呢?
3:查了勞工局關於失業補助的請領方式,上述說如果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的話可由該公司管轄縣市的機關以書面證明即可?我的前公司在新北市,因此該如何申請呢?
麻煩有經驗的版友不吝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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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身是去年5/11到職,到1/30差不多8個月,請問公司要我離職的話需要多久之前向勞工局通報呢?
2:資遣費該如何跟公司要?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是公司都會有的既定表格嗎?或是怎樣的證明呢?
3:查了勞工局關於失業補助的請領方式,上述說如果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的話可由該公司管轄縣市的機關以書面證明即可?我的前公司在新北市,因此該如何申請呢?
麻煩有經驗的版友不吝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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