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日前離職了中興保全的業務
有一件事想詢問一下
因為公司都有公有案件OB的分配
規定是按順序分配,會寫在登記簿上
會寫日期、案名、分配業務
然後一個月會給你簽一次登記簿
剛開始進去都會把表格遮住叫你簽名
後來就用恐嚇的方式就你快點簽名
簽了幾次後發現不對啊
表格上有我的名字~~但公案沒給我是給別人
但我依然在最下面簽名
後來發現為數不少~累積起來應該也有快八、九萬元的獎金
有想要連同工時過長,夜間及假日加班、體罰及半夜精神折磨之類的一起申訴勞工局
想問問這個公案的獎金方面~可以構成偽造文書的要件嗎??
真的很感激不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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