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請問一下 當初原po所應徵的是約聘僱三個月的作業課助理(代理產假人員)
因為時候約期到滿時需重新簽合約
如果 約到期不想繼續被續聘時想轉換跑道
履歷上面是否妥適填上約聘僱助理之一職 表示三個月也是有職務在
只是因為產假人員回來而離職
算是一個比較婉轉的方式
因為看見版上的諸位說未滿一年還是不要填寫工作內容
找工作兩個月左右 三個月約聘到期
若無填寫之狀況 就是接近半年空窗期
只是想詢問這個小問題 先謝謝大家不吝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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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時候約期到滿時需重新簽合約
如果 約到期不想繼續被續聘時想轉換跑道
履歷上面是否妥適填上約聘僱助理之一職 表示三個月也是有職務在
只是因為產假人員回來而離職
算是一個比較婉轉的方式
因為看見版上的諸位說未滿一年還是不要填寫工作內容
找工作兩個月左右 三個月約聘到期
若無填寫之狀況 就是接近半年空窗期
只是想詢問這個小問題 先謝謝大家不吝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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