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僱約到滿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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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請問一下 當初原po所應徵的是約聘僱三個月的作業課助理(代理產假人員)
因為時候約期到滿時需重新簽合約
如果 約到期不想繼續被續聘時想轉換跑道
履歷上面是否妥適填上約聘僱助理之一職 表示三個月也是有職務在
只是因為產假人員回來而離職
算是一個比較婉轉的方式

因為看見版上的諸位說未滿一年還是不要填寫工作內容
找工作兩個月左右 三個月約聘到期
若無填寫之狀況 就是接近半年空窗期

只是想詢問這個小問題 先謝謝大家不吝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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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9-23
個人認為是職代時間到了的話 雖然做不久但還是可以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