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沒過需要繳違約金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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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出社會
順利找到一個公司當助理

簽約時有張上寫著是若就職未滿六個月因個人因素離職 應繳違約金
簽約後訓練一個月後有一個考核 考核沒過將停止任用


那麼 若考核沒過還要繳違約金嗎?
因為該契約上寫"個人因素"實在不能理解泛指什麼


另外有人提到補償或訓練 不知道這些算不算
公司有給一個月的訓練期 訓練完考核 考核沒過停止任用
例外就是有保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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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收黨的黨員們請堅持自己的信仰。
即使春場已經表明新娘只有一個,被說是下市壁紙。
「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信仰是自由的。」
各位全收黨黨員共勉之
全收黨台北辦公室主任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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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12-04
怖不用
Ina avatarIna2019-12-06
違反勞基法無效
Joseph avatarJoseph2019-12-10
先不管合不合法 考核沒過你怎會覺得跟“私人因素”有
關係= =
Queena avatarQueena2019-12-12
可直接忽視
Enid avatarEnid2019-12-14
考核過不過,主管主觀意識太強烈,非關專業也會被刁
Belly avatarBelly2019-12-17
有違約金,那有沒有相對的留任補助?或是到職補助?沒
有的話請無視
Iris avatarIris2019-12-18
沒給津貼還要付違約金 你覺得正常嗎?
Cara avatarCara2019-12-19
你根本就搞不清楚狀況!公司要提出要求要你付違約金是
Gary avatarGary2019-12-19
有前提的:就是「你接受這個條件(簽約)馬上就會得到
一筆好處」,就是樓上說的「津貼」或是我說的「就職補
助」總之就是一筆錢;並不是你講的什麼每月福利,你這
樣子被公司騙就算了,我比較怕哪間公司依法行政卻被你
誤會想欺負你!
Susan avatarSusan2019-12-20
你還不逃真是勇敢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12-23
有權利就會有義務,這是任何契約的基本精神…如果在就職時
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各種名目的錢),那就沒有義務去承擔他們
所謂的違約金了…如果他們用這名義來不給付你該月的薪資,
你反而可以上勞工局告他們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