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開除的名義踢走了 - 離職
By Lydia
at 2012-08-23T21:58
at 2012-08-23T21:58
Table of Contents
文長慎入
原PO台中人
工作隨著年紀成長陸陸續續地換了幾個
目前也都還有與之前的上司保持聯絡
唯獨今年4月北上求職囧 投了份行銷企劃的公司
面試內容甭提了 反正跟日後風馬牛不相干
第一個月月底 接到上司X來電 原因是...
他忘記當初跟我談的薪水是多少!!(實在太草率 第一次遇過這種的)
在X的高明話術下 我毫無招架的先被砍3K...
(本來談的28K變成25K+從來不曾出現的3K獎金)
手上負責的業務 業主為某公家單位
過程中的造假與圖利特定人士先跳過 反正大同小異
其中一個同事A 在第二個月無預警被"開除" 是"開除"沒錯
理由是她工作時被民眾1999檢舉 所以救不了她
但公司"體恤"事發突然 特准她3天的謀職假
為此我有跟A私下閒聊 會被檢舉是民眾挾怨報復
想不到她的照規定來就是被當成砲灰
我也暗示過A 就算兩個月也是正職 還是有跟公司協商的餘地
在周旋兩天後 A放棄 謀職假完後 自請離職結束
(推測A在談的時候 可能有透露出是我告訴A這些有的沒的事 當然這句只是推測)
過後上司態度就180度轉變 開始慢慢架空我 讓我整天瞎忙到處跑卻毫無成果
之前整理的資料要我再次補交(不懂?明明有架FTP卻一直伸手要)
就在這環節上 有一份數據因為A經手過 無法確認是否A離職後從FTP刪掉了
為此上司記我一筆 他認為即使是別人刪的 我也該負責保存該筆資料(稍後說明)
接著日後又以支援為名目 要我跟同事B開2.5貨卡送貨 面試時是說要有手排駕照
而我本身也是持手排駕照 但都是開自排上路 突然要我開我是真的不敢貿然上路
所以變成膽子較大的B開車 我還是隨車跟他搬運物品(重物要兩人搬)
這也成為他開除我的第二個原因
就這樣跌跌撞撞邁向第5個月 8月21日X煞有其事說公司收支不平衡 需調整人事
分為"資遣"與"開除"兩部分 而我當然是屬於被開除的一員 因為我表現很差
原因除了公司入不敷出 就是上述那兩項
1.遺失資料 2.不開車 同樣"體恤"事發突然 給我5天謀職假...
完全沒約談 沒懲處 直接就是開除
當下火氣整個上來 但為了自制我只詢問有異議是否找X X也允諾由他負責
X離開後我馬上詢問女友(上過勞基法課程)與她公司人資部門的同事
都認為我的狀況符合第11條 而非如今的僅5天假而已
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我該爭取(雖然算過連6K都不到)
明天北北基正常上班的話 就把這兩天查好的法條一次跟X討教完
題外話 當中也有被資遣的同事 X只願給他資遣費卻不願意開立證明
原因是開了公司會很麻煩 但這次我不想再多嘴囧
大致上打完了 想再詢問板友 一般勞退雇主提撥的部分
勞保局的系統是否更新很慢? 我跑了一趟發現資料只更新到5月 現在都要9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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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台中人
工作隨著年紀成長陸陸續續地換了幾個
目前也都還有與之前的上司保持聯絡
唯獨今年4月北上求職囧 投了份行銷企劃的公司
面試內容甭提了 反正跟日後風馬牛不相干
第一個月月底 接到上司X來電 原因是...
他忘記當初跟我談的薪水是多少!!(實在太草率 第一次遇過這種的)
在X的高明話術下 我毫無招架的先被砍3K...
(本來談的28K變成25K+從來不曾出現的3K獎金)
手上負責的業務 業主為某公家單位
過程中的造假與圖利特定人士先跳過 反正大同小異
其中一個同事A 在第二個月無預警被"開除" 是"開除"沒錯
理由是她工作時被民眾1999檢舉 所以救不了她
但公司"體恤"事發突然 特准她3天的謀職假
為此我有跟A私下閒聊 會被檢舉是民眾挾怨報復
想不到她的照規定來就是被當成砲灰
我也暗示過A 就算兩個月也是正職 還是有跟公司協商的餘地
在周旋兩天後 A放棄 謀職假完後 自請離職結束
(推測A在談的時候 可能有透露出是我告訴A這些有的沒的事 當然這句只是推測)
過後上司態度就180度轉變 開始慢慢架空我 讓我整天瞎忙到處跑卻毫無成果
之前整理的資料要我再次補交(不懂?明明有架FTP卻一直伸手要)
就在這環節上 有一份數據因為A經手過 無法確認是否A離職後從FTP刪掉了
為此上司記我一筆 他認為即使是別人刪的 我也該負責保存該筆資料(稍後說明)
接著日後又以支援為名目 要我跟同事B開2.5貨卡送貨 面試時是說要有手排駕照
而我本身也是持手排駕照 但都是開自排上路 突然要我開我是真的不敢貿然上路
所以變成膽子較大的B開車 我還是隨車跟他搬運物品(重物要兩人搬)
這也成為他開除我的第二個原因
就這樣跌跌撞撞邁向第5個月 8月21日X煞有其事說公司收支不平衡 需調整人事
分為"資遣"與"開除"兩部分 而我當然是屬於被開除的一員 因為我表現很差
原因除了公司入不敷出 就是上述那兩項
1.遺失資料 2.不開車 同樣"體恤"事發突然 給我5天謀職假...
完全沒約談 沒懲處 直接就是開除
當下火氣整個上來 但為了自制我只詢問有異議是否找X X也允諾由他負責
X離開後我馬上詢問女友(上過勞基法課程)與她公司人資部門的同事
都認為我的狀況符合第11條 而非如今的僅5天假而已
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我該爭取(雖然算過連6K都不到)
明天北北基正常上班的話 就把這兩天查好的法條一次跟X討教完
題外話 當中也有被資遣的同事 X只願給他資遣費卻不願意開立證明
原因是開了公司會很麻煩 但這次我不想再多嘴囧
大致上打完了 想再詢問板友 一般勞退雇主提撥的部分
勞保局的系統是否更新很慢? 我跑了一趟發現資料只更新到5月 現在都要9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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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12-08-25T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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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08-30T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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