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強迫提早離職該申訴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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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j84vu84 (褲濕啦)》之銘言:
: (朋友權限不足,代po)
: 礙於工作上遇到的困難,爬文過,但沒類似狀況因此想來板上尋求大家的意見,本人將感
: 激不盡,文長,謝謝能閱讀完的版友
: 問題1:公司有書面文件要求提離職需在8週前提出,經查詢勞基法為工作未滿一年,得10
: 天前提離職。
: 於是在2/21口頭提離職,做到3/2(因公司離職單不能自己列印)遭主管約談說不符合公
: 司規定,我回應他規定不符合勞基法,主管氣憤之下要求我做到2/27(因他不想付我2/28
: 休假日的薪水),而我回應我要做滿2月份,主管再次要求我只能做到2/27,當下並丟離
: 職單給我,我在離職單上依舊填寫離職日2/28,他看到後強迫我更改為2/27,並告訴我這
: 段期間若有任何不爽可以隨時走人(此段面談我有錄音),請問這種情形若去勞工局申訴
: 有用嗎?因為現在看來我的弱勢是離職單上確實是塗改了本來的2/28、變成2/27。
:

只講離職的這部分...

「勞基法為工作未滿一年,得10天前提離職」

這條法條規定的目的,是要防止某些公司規定很長時間之前,比如
一個月前、兩個月前就要提出離職的規定,會不利勞工讓勞工走不
了,比如說你們公司規定的8週就是明顯牴觸勞基法無效

那如果你們公司規定離職3天前提出就可以了,這又如何?

這表示你們公司規定是「優於」勞基法,並不違法....

所以這就產生了一些模糊的地方,你要7天前,他偏偏「優待」你3天前
,你去申訴時就會打迷糊仗,就看到時是誰來解釋這個法條...

所以不見得對你有利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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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8-03-01
提前走沒問題啊!勞工反而愛....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3-01
預告是三十天,核淮也是三十天。勞工堅持要三十五天
到月底怎麼辦?
Puput avatarPuput2018-03-02
原則上,自願離職勞工大於預告天數就行,如果小於預告天
Donna avatarDonna2018-03-06
要資方同意。所以預告天數大於離職天數就合法,只是一般
Ula avatarUla2018-03-10
那請問就職時與公司有簽定契約,規定離職需於8週前提出
,但無簽約金,這樣的合約內容成立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3-11
不能這樣解釋,請見勞基法第十六條。雇主要提前解除勞動契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3-13
約亦有規範,原PO既然約定3/2解除契約,雇主只要要在此日期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3-15
前解除就必須依第十六條規定預告並給予應有之權利項。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3-19
@erhu0122 契約內容違反善良風俗或與法律抵觸時,該條約無
Harry avatarHarry2018-03-21
效。除非此條約有其他利益交換,由於勞工主張條約無效亦需
Freda avatarFreda2018-03-23
返還對價之利益,不然在法律上都可以主張這是無效條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3-27
違法的契約都是無效的 我簽了賣身契你還是不能買我 無
效也包含了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的契約 但這種就比較有操
作空間
Ina avatarIna2018-03-29
最後還是要依照證據和法條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