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積欠薪資勝訴後處理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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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之前被積欠薪資,勝訴,
但欠我薪資的人所屬公司一直強調說
該員從未在他們公司任職過,
只有case by case的承攬關係。


之後小弟依法提出強制執行,
去國稅局查到他有該公司的薪資入帳紀錄,
我就聲請強制執行,
2017.6.28收到法院通知說,
十日內第三人沒提出異議,也沒提出不在職或離職聲明,
就必須要賠我錢


從2017.6.28到今天,該公司都沒提出異議,
也沒提出不在職或離職聲明,
但我也沒收到任何錢,我跟該公司聯絡,
該公司是說,該員真的不是該公司員工,
只有case by case的承攬,
之所以沒有提出異議或證明,
是因為工讀生把強制執行令跟廣告傳單一疊壓在一起,
他們沒有看到,才會延誤了提出異議的時機



我想問
1.他們在時限內沒提出異議,請問可以像這樣
他們什麼時間隨便說隨便算嗎?

2.倘若他們說的為真,該人真的只有承攬關係,
非公司員工,但他們沒在時間內提出異議,
他們是否還是可以撇清關係,我的錢無法
從這條線拿到?



以上,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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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8-23
打官司的錢 超過賠償金了嗎?
趕快去法院提異議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8-23
承攬一樣可以扣,扣押或移轉命令是金錢債權,應該不限薪
Tracy avatarTracy2017-08-26
有無金錢債權變成你要想辦法舉證,包含但不限於勞保、稅
Iris avatarIris2017-08-28
他們不提異議法院就認同你是對的,繼續查他資產繼續執
行,不必理會對方說什麼。對方有問題要自己去跟法院講
,提訴訟。有法院核發的文件應該可以去國稅局查他資料
,除非他這輩子名下不留資產都領現金。順便看看民法244
脫產相關的,繼續告,如果金額大就請律師。金額不大就
每年花一點時間追他一輩子。
Jack avatarJack2017-08-30
A1:他們說的不算。A2:承上,第三人沒異議這問題就不需要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8-31
強執119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