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能不能算常識,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但這是我這次被老闆火掉之後的...心得或說想法(?)
近一個月前被老闆說做到那天
因為他不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所以他去勞工局申訴
(我之前有po過一篇文)
然後到了調解會等待我的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反正主席就說:
「老闆叫你走,你同意了,你就是自願離職」
「你要非自願離職證明,就應該要賴在那邊不走」
...
被fire隔天我打電話到勞工局問,
我被fire,有申請調解了,因為我要非自願離職證明老闆不給我,
我還需不需要去上班?會不會有曠職的疑慮?
他回答我說「不用,就等申訴流程」
再隔天我因為還是很怕沒辦法拿到非自願離職
又跑去勞工局,這位的說法也一樣
「不用去了,就等申訴流程」
結果最後最後的結果是這樣...
我問主席老闆給我薪資低報的問題
老闆就解釋一堆說其中多少是伙食費
他之後會捕退休金差額給我
說簽約時就有說過之類的話
我跟主席說這是我第一次聽到...
原來我的全薪還被拆成有伙食費這部份
原來勞退之後會補差額之類的部份
主席也同意他的說法然後就說
「又沒幾塊錢,我相信公司不會付不起這個錢,
才幾塊錢吃頓飯就沒了」......
是啦對他們來說是才幾塊錢啦
老實說我不知道勞工局到底是站在哪邊...
我問過兩次耶,相信他們的結果是只能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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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是我這次被老闆火掉之後的...心得或說想法(?)
近一個月前被老闆說做到那天
因為他不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所以他去勞工局申訴
(我之前有po過一篇文)
然後到了調解會等待我的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反正主席就說:
「老闆叫你走,你同意了,你就是自願離職」
「你要非自願離職證明,就應該要賴在那邊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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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fire隔天我打電話到勞工局問,
我被fire,有申請調解了,因為我要非自願離職證明老闆不給我,
我還需不需要去上班?會不會有曠職的疑慮?
他回答我說「不用,就等申訴流程」
再隔天我因為還是很怕沒辦法拿到非自願離職
又跑去勞工局,這位的說法也一樣
「不用去了,就等申訴流程」
結果最後最後的結果是這樣...
我問主席老闆給我薪資低報的問題
老闆就解釋一堆說其中多少是伙食費
他之後會捕退休金差額給我
說簽約時就有說過之類的話
我跟主席說這是我第一次聽到...
原來我的全薪還被拆成有伙食費這部份
原來勞退之後會補差額之類的部份
主席也同意他的說法然後就說
「又沒幾塊錢,我相信公司不會付不起這個錢,
才幾塊錢吃頓飯就沒了」......
是啦對他們來說是才幾塊錢啦
老實說我不知道勞工局到底是站在哪邊...
我問過兩次耶,相信他們的結果是只能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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