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請假過程)
如標題
因為這周有事情有事情安排所以從明天(7/17)起請了特休到周末
在7/2已經告知直屬主管與職務代理人取得同意並登記在公司行事曆上
今天下班後依照公司規定發信再次提醒相關對口同事包含老闆
剛剛收到老闆的信說這周很忙不准假
我收到信後回覆特休是盡告知義務而非徵求同意准假
後來老闆回了一封信說如果想休息就繼續放不用再來上班了
7/17上午後續更新
我起床後就按照下面說地回了好的我同意我被資遣,會在下周一回公司辦手續
並請他準備好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老闆剛剛發信來說她昨晚那是氣話,並不希望我離職
請問如果我已經不打算繼續上班了,我是否可以堅持依照他回說不用來那封信辦事呢?
7/19 更新
今天諮詢過後是可以主張回覆同意資遣那封信當下老闆要求當下解職,已完成資遣
所以我回信告知勞工局諮詢結果,並告知我州一仍然會去領非自願離職證明
若他仍然不給就將走調解與後續可能的訴訟,這篇基本上也就告一段落等結果了
今天領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了,資遣費他說會跟下個月薪水一起發,這部分我OK
所以也沒有繼續跟他要求依法今天拿,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
把結果記錄下來給以後可能有需要的人參考。
-----------------------已經發生的事情分隔線--------------------
接下來想要請問各位版友我應該怎麼做爭取我最大的權益(走不回去上班路線)
根據我google的結論,我應該
1. 由於我接下來這幾天有其他事情要忙,只能到下周再回公司收東西
2. 回信告知老闆我已經收到他要資遣我的訊息,下周我會回辦公室整理物品
同時請他告知人資準備好我的非自願離職證明
3. 同步將他說不用來的信件與我的回信備份至我個人信箱保存
4. 告知資遣我時應該有的預告日期工資天數
(或是這個可以不用算,只在領離職證明時說請同步計算我的預告工資)
5-1. 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後去申請補助
5-2. 若他不願意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則去勞工局調解
另外想補充一個問題,今天這封信是否可以直接視為他當場資遣
不用等勞基法規定的預告資遣期
想請問這樣的做法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有疏漏,還請各位版友告知
感激不盡......
最後...原本打算休假回來後認真思考自己離職,結果一切來的這麼突然
連思考都不用了呢
--
如標題
因為這周有事情有事情安排所以從明天(7/17)起請了特休到周末
在7/2已經告知直屬主管與職務代理人取得同意並登記在公司行事曆上
今天下班後依照公司規定發信再次提醒相關對口同事包含老闆
剛剛收到老闆的信說這周很忙不准假
我收到信後回覆特休是盡告知義務而非徵求同意准假
後來老闆回了一封信說如果想休息就繼續放不用再來上班了
7/17上午後續更新
我起床後就按照下面說地回了好的我同意我被資遣,會在下周一回公司辦手續
並請他準備好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老闆剛剛發信來說她昨晚那是氣話,並不希望我離職
請問如果我已經不打算繼續上班了,我是否可以堅持依照他回說不用來那封信辦事呢?
7/19 更新
今天諮詢過後是可以主張回覆同意資遣那封信當下老闆要求當下解職,已完成資遣
所以我回信告知勞工局諮詢結果,並告知我州一仍然會去領非自願離職證明
若他仍然不給就將走調解與後續可能的訴訟,這篇基本上也就告一段落等結果了
今天領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了,資遣費他說會跟下個月薪水一起發,這部分我OK
所以也沒有繼續跟他要求依法今天拿,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
把結果記錄下來給以後可能有需要的人參考。
-----------------------已經發生的事情分隔線--------------------
接下來想要請問各位版友我應該怎麼做爭取我最大的權益(走不回去上班路線)
根據我google的結論,我應該
1. 由於我接下來這幾天有其他事情要忙,只能到下周再回公司收東西
2. 回信告知老闆我已經收到他要資遣我的訊息,下周我會回辦公室整理物品
同時請他告知人資準備好我的非自願離職證明
3. 同步將他說不用來的信件與我的回信備份至我個人信箱保存
4. 告知資遣我時應該有的預告日期工資天數
(或是這個可以不用算,只在領離職證明時說請同步計算我的預告工資)
5-1. 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後去申請補助
5-2. 若他不願意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則去勞工局調解
另外想補充一個問題,今天這封信是否可以直接視為他當場資遣
不用等勞基法規定的預告資遣期
想請問這樣的做法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有疏漏,還請各位版友告知
感激不盡......
最後...原本打算休假回來後認真思考自己離職,結果一切來的這麼突然
連思考都不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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