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雇了.. - 職場
By Daph Bay
at 2013-07-31T14:40
at 2013-07-31T14:40
Table of Contents
這是我即將要去勞工局申訴的報告
我是在一間小小家族企業上班
請鄉民們可以幫我看一下哪裡有問題的嗎
有點長喔!!
------------------------------------------------
老闆:李XX(A1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統編:XXXXXXXX)
老闆娘:葉XX(A2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統編:XXXXXXXX)
廠長:李XX(大兒子)
業務主任:李XX(二兒子)(公司名叫:戴X)
會計:林XX(大兒子的老婆)
網拍業務:陳XX(二兒子的老婆)
刀車師傅:李XX(老闆的姪子)
其餘員工人數為:10個(兩位為外勞)
101年6月16日 進這間"A1有限公司"
101年7月中 有跟老闆娘說勞健保的事 她說我才剛做沒多久怕做不久 過一陣子再看看
101年8月5日 我很生氣的把身分證影印本正反兩面跟健保卡影印本
放置老闆娘的位置上 我已經很篤定我會在這間公司做下去 要保不保隨便他
但當下沒有保 我也沒有去問勞健保的事情
等到9月份我跟另外一位同事一起保(他七月份進公司,已離職)
101年8月份 薪水 加班費沒給付 有提醒公司兩次都說下個月再補
但之後都沒下文 加班時數約6.5小時
101年9月1日 才保勞健保
102年6月 因為主管申請育嬰津貼叫我當他的職務代理人叫我幫他蓋章
我連看都沒看他就叫我不用看了蓋下去就對了
但他沒有離職 也還在"A1"上班
也跟同仁說如果說要找"李XX(二兒子)" 就說他已經離職了
(客戶都找"李XX"都會用公司"跟戴X"名稱)
之後老闆娘又拿另外一張好像也是有關職務代理人的事情叫我蓋章
過幾天我就問"戴X"主管說:為什麼要叫我蓋那些章?
他說:因為"戴X"原本是保"A1"
後來因為"A2"人數不夠所以要去當一下人數
在"A2"才保了一個月就要申請育嬰津貼 怕說會審核不通過
還有就是 老闆娘事先都沒告知我說我的勞健保會轉去"A2"
等保了過後才跟我說我已經轉去"A2"
102年6月14日前幾天 因勞工局打電話來"A1" 說是6月14日會派人來關切一下
他們就很緊張怕說他們是不是來查"A2"是不是真的有這間公司
於是6月14日下午1點前往之前"A2"的地方
(地址:台北市萬華區XX街XXX巷XX號2樓
現在為刀車師傅:李XX(老闆的姪子)的居處)
前往"A2"的有我本人,會計以及老闆娘
後來過了下午兩點,"戴X"說勞工局是來看公司裡兩位外勞 虛驚一場了
102年7月24日 公司主管說"業績不好"叫我做到七月底
102年7/31日 因為我的職務是做業務 接電話報價估價客人確定之後
從製作到後續程序客戶收款都是我要去做的
但今天老闆娘跟我說如果我帳收不回來
會扣住我薪水(但被扣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102年7/31日 主管告知我解雇日期為7/24日
於是我7/25請一天假 7/29請早上班天假
7/31請下午半天假
照理來說請假面試找工作應該不會扣薪水吧?
請假會被扣薪水的話其實我一點都不意外...
因為這間公司完全不走勞基法的規定
---------------------------------------------------------------------------------
以下為我會問這些問題給勞工局
勞健保的部分 進職場後 前兩個多月無保勞健保
說了要保當下卻沒去保 等到9月1日才保 這樣有違反嗎
8月份加班費用都沒拿到
轉另一間公司不需要事先告知嗎?
就算是同間公司也不用事先報備嗎?
遣散費的計算為何?
預告工資的算法?(我做了一年,7/24日才告知我做到這個月底 )
薪水從一進來到試用期結束 到轉為正式業務之間
半毛錢都沒加薪
(我知道勞工局無法干涉雇主跟勞工薪資不要超低於工資就好)
客戶的帳沒收回來 公司有權利扣我的薪資嗎?
半毛錢都沒加過薪,當然也沒有業績獎金..還要扣留我薪資
看來老闆娘真的很討厭我
待了一年,特休假只有一天,而且我主動告知說我好像有特休假了
還被主任噹了一下說你又沒來一年哪來的特休假
(心想說如果是要看保勞健保的日期來看我是還沒滿一年阿)
雖然有一位同事做了30幾年特休假只有六天
做四年只有四天
這樣有合乎勞基法嗎?
最後 這間公司好像對勞基法不是很熟悉的樣子..我會好好款待他們的..
我深深覺得這間公司虧待我
做為一個業務 還要去用油壓車推紙來推紙去
搬滾筒壓紋(紙張壓紋)跟司機去送貨
還要去工廠幫忙
還有更扯的事..公司頂樓是他們的住宅
有一次還要幫忙清理跟拆除他們家的超大狗籠
各位大大也不要酸我說..為什麼遇到這種事情還不趕快走人
因為...有苦難言..技不如人..有工作做就做..
排版非常糟 我在這裡跟大家說聲抱歉....太憤怒了!!!!!
--
我是在一間小小家族企業上班
請鄉民們可以幫我看一下哪裡有問題的嗎
有點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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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李XX(A1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統編:XXXXXXXX)
老闆娘:葉XX(A2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統編:XXXXXXXX)
廠長:李XX(大兒子)
業務主任:李XX(二兒子)(公司名叫:戴X)
會計:林XX(大兒子的老婆)
網拍業務:陳XX(二兒子的老婆)
刀車師傅:李XX(老闆的姪子)
其餘員工人數為:10個(兩位為外勞)
101年6月16日 進這間"A1有限公司"
101年7月中 有跟老闆娘說勞健保的事 她說我才剛做沒多久怕做不久 過一陣子再看看
101年8月5日 我很生氣的把身分證影印本正反兩面跟健保卡影印本
放置老闆娘的位置上 我已經很篤定我會在這間公司做下去 要保不保隨便他
但當下沒有保 我也沒有去問勞健保的事情
等到9月份我跟另外一位同事一起保(他七月份進公司,已離職)
101年8月份 薪水 加班費沒給付 有提醒公司兩次都說下個月再補
但之後都沒下文 加班時數約6.5小時
101年9月1日 才保勞健保
102年6月 因為主管申請育嬰津貼叫我當他的職務代理人叫我幫他蓋章
我連看都沒看他就叫我不用看了蓋下去就對了
但他沒有離職 也還在"A1"上班
也跟同仁說如果說要找"李XX(二兒子)" 就說他已經離職了
(客戶都找"李XX"都會用公司"跟戴X"名稱)
之後老闆娘又拿另外一張好像也是有關職務代理人的事情叫我蓋章
過幾天我就問"戴X"主管說:為什麼要叫我蓋那些章?
他說:因為"戴X"原本是保"A1"
後來因為"A2"人數不夠所以要去當一下人數
在"A2"才保了一個月就要申請育嬰津貼 怕說會審核不通過
還有就是 老闆娘事先都沒告知我說我的勞健保會轉去"A2"
等保了過後才跟我說我已經轉去"A2"
102年6月14日前幾天 因勞工局打電話來"A1" 說是6月14日會派人來關切一下
他們就很緊張怕說他們是不是來查"A2"是不是真的有這間公司
於是6月14日下午1點前往之前"A2"的地方
(地址:台北市萬華區XX街XXX巷XX號2樓
現在為刀車師傅:李XX(老闆的姪子)的居處)
前往"A2"的有我本人,會計以及老闆娘
後來過了下午兩點,"戴X"說勞工局是來看公司裡兩位外勞 虛驚一場了
102年7月24日 公司主管說"業績不好"叫我做到七月底
102年7/31日 因為我的職務是做業務 接電話報價估價客人確定之後
從製作到後續程序客戶收款都是我要去做的
但今天老闆娘跟我說如果我帳收不回來
會扣住我薪水(但被扣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102年7/31日 主管告知我解雇日期為7/24日
於是我7/25請一天假 7/29請早上班天假
7/31請下午半天假
照理來說請假面試找工作應該不會扣薪水吧?
請假會被扣薪水的話其實我一點都不意外...
因為這間公司完全不走勞基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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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我會問這些問題給勞工局
勞健保的部分 進職場後 前兩個多月無保勞健保
說了要保當下卻沒去保 等到9月1日才保 這樣有違反嗎
8月份加班費用都沒拿到
轉另一間公司不需要事先告知嗎?
就算是同間公司也不用事先報備嗎?
遣散費的計算為何?
預告工資的算法?(我做了一年,7/24日才告知我做到這個月底 )
薪水從一進來到試用期結束 到轉為正式業務之間
半毛錢都沒加薪
(我知道勞工局無法干涉雇主跟勞工薪資不要超低於工資就好)
客戶的帳沒收回來 公司有權利扣我的薪資嗎?
半毛錢都沒加過薪,當然也沒有業績獎金..還要扣留我薪資
看來老闆娘真的很討厭我
待了一年,特休假只有一天,而且我主動告知說我好像有特休假了
還被主任噹了一下說你又沒來一年哪來的特休假
(心想說如果是要看保勞健保的日期來看我是還沒滿一年阿)
雖然有一位同事做了30幾年特休假只有六天
做四年只有四天
這樣有合乎勞基法嗎?
最後 這間公司好像對勞基法不是很熟悉的樣子..我會好好款待他們的..
我深深覺得這間公司虧待我
做為一個業務 還要去用油壓車推紙來推紙去
搬滾筒壓紋(紙張壓紋)跟司機去送貨
還要去工廠幫忙
還有更扯的事..公司頂樓是他們的住宅
有一次還要幫忙清理跟拆除他們家的超大狗籠
各位大大也不要酸我說..為什麼遇到這種事情還不趕快走人
因為...有苦難言..技不如人..有工作做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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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8-02T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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