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職,可是要賠錢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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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nny4624005 (無敵老闆)》之銘言:
: 各位大家好,本身是在醫院服務的行政
: 人員,因為在進去前,有簽一份合約,
: 合約上有一條是:工作半年未達所訂服
: 務期限者(1年),需賠償甲方半個月全薪之懲
: 罰性違約金。
: 我剛好沒滿一年,也有打去勞工局詢問
: 他說如果事前就知道要賠錢,就是合法
: 請問一下這真的合法嗎? 所以我不能
: 不賠?

您好,關於法務方面的事情也許我不是專家

但是我的意見您可以參考看看。


如果資方在您能夠擔任工作前花費成本來訓練您

而此成本基於在特定時間內無法有效益的回收時,

站在保護資方的立場上,簽訂契約是在面臨員工違約時最好的保障

在許多工作中常常可見此情況..

就說說我最熟悉的產業 航空業其中的 空服人員 機師 維修人員

提前解約或離職的話,公司養了強大的法務在有爭議需要訴訟的時候來打官司

幾乎都是賠錢了事


也許合約中的條款有不合理之處,但如果要花費時間走法律途徑

在損失的金額不大的狀況之下 相信並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如果尚未和前東家鬧起來的話,也許可以試著問問看這件事情可不可以

少賠或是不用賠,如果該公司是個有制度的公司的話,對於這種狀況屢見不鮮

可能要有損失的準備

如果人和都還處理的不錯的話.....

你也許有機會離職日在往後,或是非自願離職,或是在回鍋..


總之建議您和貴公司在商談看看

以上淺見

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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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14-06-01
本篇前提:職前教育訓練
Sarah avatarSarah2014-06-05
你把資方想的太有良心了 勞方除了一擊必殺以外 協調時間越
Ula avatarUla2014-06-10
長對勞方越不利 本來就是可以不用付的何必去協商?
另外 訓練費用 或是簽訂最短服務年限簽約金 舉證皆在雇主
Iris avatarIris2014-06-11
沒錯 前提是職前訓練 一般行政根本不可能有 所以他那合
約有極大的可能是無效的
Dinah avatarDinah2014-06-14
台灣沒有什麼所謂的教育訓練,真正的外商、真正的日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6-17
所付出的教育訓練跟方式是台商連車尾燈都看不到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6-20
有時候從你得到的教育訓練可以判斷這家公司是不是真外商
之前遇到一家人力顧問公司很有趣 告訴我某日商其實他們
不叫日商 也不認為他們是日商 就只是一般的台商 = =a
Kelly avatarKelly2014-06-24
我一聽到還愣了一下 以為我是不是聽錯 還是對方講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