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職還要自己找人來交接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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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不才

從年後開始在職找工作

一共收到60幾封面試邀請

面試了6家

最後拿到2家OFFER

也定了離開時間

跟老闆提離職老闆卻說:怎麼這麼趕阿?(勞基法說20天阿~)

妳可以等到適合的人再走嗎?

(:啥叫適合的人阿?若我覺得適合妳覺得不適合勒?)

而且都已經報告上去了 卻完全無找人動作(阿不是說很趕很急?)

所以我想在自己預定的時間離職 還得自己找人來交接....

!!!!!!!!

有點生氣...小小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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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3-30
其實你可以不用理他 遇過老闆擺爛一直挑剔面試的人 浪費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4-02
法定時間到就走了 老闆不急你也不用急 :)
David avatarDavid2013-04-03
我前往新公司的報到時間 仁至義盡後閃人就是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4-06
其實就不想要走了還要弄得不好看,但未來是我自己的呀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4-10
老娘的青春有限........阿嗚~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4-12
我是覺得你都拿到新offer了 照規定走 做你該做的事就好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4-12
我也是時間到就要走了,管你新人來做不做得住,反正我都提前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4-16
他如果一直擺爛不找人 難道你就要一直陪他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4-20
講了,留不住新人不是我的問題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4-22
心有戚戚焉~我還被硬叫回去交接?!誰鳥他們啊~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4-23
即使離開前還沒有新工作,也不想繼續留,就當休息一陣子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4-27
其實交接的東西很簡單 有用的在腦子裡...因為我一個人
Doris avatarDoris2013-04-28
請遵照勞基法.....不爽就去檢舉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5-02
就負責一個網站 沒人交接那個網站的營收就會掉..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5-04
不用在意老闆說捨...最後給你扣錢 檢舉就對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5-06
所以老闆很怕沒人交接..況且她人又在國外..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5-06
那他家的事 你要準備好證據 告之20天離職時間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5-11
人太好只會被吃夠夠....
Lily avatarLily2013-05-13
關你啥事...時間到了就閃啦
Gary avatarGary2013-05-17
這種 老闆肯定用名目 扣薪水 沒被檢舉過的 檢舉一次就知道
Ina avatarIna2013-05-19
最有效的連國稅局 都可以+近來..罰都罰到死
Irma avatarIrma2013-05-23
國稅局這個有趣~她一定會被罰
Annie avatarAnnie2013-05-25
推www2967 請遵照勞基法.....不爽就去檢舉+1
Joe avatarJoe2013-05-30
哪到錢就閃了
Elma avatarElma2013-05-31
依勞基法規定的預告期走就好,這些慣老闆就是過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