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的經驗該寫在履歷表上嗎?(日本)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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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弟在日本工作一年多了

最近因為一些事情離職 前一陣子找到了一個需要台灣人的工作

但試用期三個月沒有過

老闆就叫我離開了 (當然不是馬上叫你走人 有給我一段時間)

現在的疑惑是:我在這家公司待滿了三個月的經驗要寫在履歷表上嗎?


查詢了日本的就職網頁 幾乎都是建議要寫

理由就是信用問題 因為進到另外一家公司年底都要繳交稅收證明(源泉徵收票)

如果你不寫的話 這時候一定會穿幫 還會讓公司主管壞印象



可是如果老實寫的話 未來面試是否會讓面試官印象不好?

雖然這三個月半長不短 也還是學到了不少經驗


該怎麼做會比較好?謝謝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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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1-08
回答的出來就寫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1-11
要寫比較好
Oscar avatarOscar2018-01-14
日本不是終身僱用制嗎?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1-15
喔喔 了解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1-18
你可以掰出這份工作學到的東西跟貢獻 還有為何離職
那就寫 反之只會被三個月這議題往死裡打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1-22
可以寫 我現在工作還因為我之前三個多月的資歷有相關才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1-23
用我的 只要你能讓人家知道你學到什麼都有幫助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1-23
主管不會知道,那個是要給HR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