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誠實填還是?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去年七月到職A公司

於今年四月底離職A公司

五月吳鳳接軌B公司

做了兩個月覺得不適合提離職做到這個月底止

請問履歷表是否該把B公司兩個月的經歷寫上去?(都是正職)

還是就寫到A公司,等面試官詢問空白兩個月在做什麼(進修之類的?)

怎麼寫最好呢?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013023.

--

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7-01
這要看你不想待在B的原因,來做衡量吧 但如果是兩個月我
Lucy avatarLucy2015-07-01
不會寫,但這樣你也要想好離開A的理由y
Zora avatarZora2015-07-04
a在外縣市,b在居住縣市,可說回家鄉?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7-04
不滿一年的年資不要寫上去,沒有加分效果
Iris avatarIris2015-07-06
能將b的時間改成a嗎?會不會有問題?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7-08
如果他要你出示離職證明,那就有問題了
Olive avatarOlive2015-07-12
2個月不要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