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自七月中離職到現在2個月, 每天等待工作的心情好煎熬
雖然自己工作很多年 也陸續有面試機會 但是找工作不順利 > <
最近想要找個兼差,EX 服飾店 診所櫃台的工作 填滿自己的時間
因為履歷表上是不會寫上這份兼差的工作 寫了也不好看
只不過若新公司要我提離職證明或勞健保轉出單
要是知道我在打工 這樣好嗎?
還有面試時 如果主管問我待業做什麼? 要承認自己目前打工中,這樣好嗎?
另外請問 如果我要面試兼差的工作時, 那面試時對方會問我為何來應徵?
若我說因為正式的工作未找到,先來應徵兼差,這樣回答是否NG呢?
謝謝各位提供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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