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概述:
小弟於10/27於公司任職
於11/18今日下班前半小時接到人事通知我做到今日就好,明日不用再來
(公司以人事成本過高,不需要我這職位的人力為由資遣我)
然後開立了資遣單叫我簽一簽交回人事就完成手續(如下)
http://imgur.com/WmHxBZg
想請教:
1.這份是否為非自願離職證明,因為小弟看了第五點覺得這是自願離職證明
2.公司若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需注意該有哪些內容
(因擔心被騙不是非自願離職證明)
還是我可以直接以勞工局的範例填寫後直接請公司直接蓋章
3.在尚未辦妥離職相關手續前,明日我是否依舊要到公司打卡工作,
免得被公司以曠工來開除我
4.我查了相關法規,說公司必須在十日前預告資遣我,
但公司於今日突然叫我走,代表我是不是能領11/19開始起算十天的預告期間薪資
5.公司若仍不願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我是不是就直接立馬向公司所處當地的勞工局申訴
以上,煩請各位大大幫忙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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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10/27於公司任職
於11/18今日下班前半小時接到人事通知我做到今日就好,明日不用再來
(公司以人事成本過高,不需要我這職位的人力為由資遣我)
然後開立了資遣單叫我簽一簽交回人事就完成手續(如下)
http://imgur.com/WmHxBZg
想請教:
1.這份是否為非自願離職證明,因為小弟看了第五點覺得這是自願離職證明
2.公司若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需注意該有哪些內容
(因擔心被騙不是非自願離職證明)
還是我可以直接以勞工局的範例填寫後直接請公司直接蓋章
3.在尚未辦妥離職相關手續前,明日我是否依舊要到公司打卡工作,
免得被公司以曠工來開除我
4.我查了相關法規,說公司必須在十日前預告資遣我,
但公司於今日突然叫我走,代表我是不是能領11/19開始起算十天的預告期間薪資
5.公司若仍不願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我是不是就直接立馬向公司所處當地的勞工局申訴
以上,煩請各位大大幫忙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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