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的支付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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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問題,有幾個部分一定要先確認:
1、離職方式(自願/非自願)
2、就職時間長短
3、資遣費計算方式是用新式/舊制
4、有無其他雙方應補償/賠償,但卻未滿足之標的
5、離職時間之確認

因為常見資遣費勞資問題多半在上面此些問題打轉,
如果能順利取得資方對於上述三個問題的書面確認,
對於往後追償會相對簡單許多,
然而無論私下協調會議之紀錄、書面協議之訂立等,
都有相當多可以取巧之空間,
的確向當地政府勞工局聲請調解會議,是一個較有保障之方式,
只是,請求權具備,能不能拿到錢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以上淺見,不知是否正確,還待各前輩指正,謝謝。


※ 引述《rothschilds ( )》之銘言:
: 公司營運不善
: 相當有機會收掉
: 原本老闆故意採用模糊的說法
: "改變合作方式"
: 在有員工揚言要告他後
: 才做了一些承諾
: (對話當然有錄音 雖然未必很有用)
: 老闆現在有資金調度的問題
: 有的票都快跳了 是硬挪來的
: 他名下其實還有不少資產
: 礙於是和兄弟共同持分 動要時間
: 雖然老闆承諾了資遣費
: 但也明言會慢給
: 慢給是沒關係 怕的是說話不算話
: 有人說 去市政府申請調節
: 有個正式公文較有保障 目前先當備案
: 因為就算公司真的收掉了
: 老闆家很有錢 重新站起來不難
: 若是採這樣的說法
: "我們相信你會給 但因為你有片面改變現狀的前例
: 希望這部分可以開票 不用即期
: 押你覺得那時資金較寬鬆 但不能太久的日期"
: 或是 有什麼其他的建議呢?
: 感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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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4-29
現在資遣費基本上沒有新舊制,就是一年年資=0.5月薪
Ivy avatarIvy2013-05-03
有保留舊制年資的勞工 舊年資部分還是一年年資=一個月月薪
Elma avatarElma2013-05-05
沒問題~ 但台灣勞工的法律常識不好,所以爭取權益也不會
出事情才會爭取~ 重點還常常搞錯 ...
Hedda avatarHedda2013-05-10
新制最高6個月(12年) 非自願離職才有後續失業給付機會
Oscar avatarOscar2013-05-15
看看你這篇2推文,再看看原po那篇0推文 (感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