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 - 職場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
想必大家今天看到上萬勞工在台北抗議!大家能忍受台灣的勞動權益如此倒退嗎??
目前連署人數超過3700人,只剩下最後7天了,如果連署沒過真的很可惜,
請大家幫忙分享,謝謝。

提案網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PS:本人PTT帳號登入次數還不足以在Gossiping版PO文,希望鄉民能夠幫忙分享,謝謝

以下是我的3點建議:

1.企業雇主違反勞基法後,十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雇主(或企業負責人):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2.勞基法的罰鍰應提高:10萬~1000萬,可連續開罰

3.增加勞檢員人力

--

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7-12-27
直接改罰金10萬-100萬給檢舉人,1.3都沒差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12-28
請再多勞檢員效果不優,預算可直接給檢舉獎金
Ursula avatarUrsula2017-12-29
支持
Megan avatarMegan2017-12-29
Adele avatarAdele2018-01-01
以金額來罰很難一體適用,畢竟大企業跟小公司基礎差
太多,自由心證範圍太大,建議罰營收的%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