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辦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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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跟公司理念不合所以被公司資遣,但卻遭到公司隨意調動職位及要求做交接清冊,不然
不給我資遣費,公司在我還沒走之前就開始貼公告告訴大家我被資遣,因為還要在公司多
待一個月(勞基法規定雇主要提前預告30天)。
請問大家遇到這種事會怎麼做?
當然可以請假請到完,但是也擔心雇主會在資遣費上面做文章,畢竟還要回去跟他拿非自
願離職單。
也有問過勞工局但是也不知道要協調什麼,該怎麼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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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18-03-10
能錄音盡量錄音 但你公司至少有三個月以上
必須要10天前告知 未滿3個月則不受天數管制
Tom avatarTom2018-03-14
後天禮拜一就問說我的職位未經同意被變動等等事項
Noah avatarNoah2018-03-14
公司資遣員工是她的權力,除非不照法令來才需要請勞工局
來介入,你要做的是先把公告拍下來,然後注意你的權利,例
如每7天內可請2天求職假,特休休一下,全勤不可被扣,離職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3-15
日結清薪水,至於服務證明書按法公司不得拒絕提供,剩下的
就是上班照公司要求作好交接吧
Sarah avatarSarah2018-03-19
如果公司有保障年薪,拿到薪水時也要注意年終有沒有照比
例發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3-20
你就做交接清冊 然後接受調動去各單位 比如洗碗、衛生清潔
Hardy avatarHardy2018-03-22
資遣之前調動職務不是正常?要證明你不適任啊....
交接本來就是應該的
Hardy avatarHardy2018-03-26
年資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