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鍾明軒因為與木棉花代理的電影「鬼滅之刃」
合作配音案,因為木棉花公司臨時喊換人,
現在鍾明軒出面抱怨,
並且附上相關往來email或是 LINE 紀錄證明,
卻引發喧然大波,
很多人認為他這樣是斷了自己以後的生意機會,
也有人認為鍾明軒本來就應該要先簽約,是他活該;
退一萬步想,
假設鍾明軒今天遮掩住公司名稱,不說是哪部動畫配音的合作案
那這樣的抱怨,
其實在工作職場板也算是常見的問題,
這樣子的口頭 offer 或是沒有簽約的情況被取消,
抱怨這件事情真的很不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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