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出車禍後病名有酒癮及酒精中毒的保險理賠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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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經過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後(內容為意外團險100萬,意外住院1000,意外雜費),保險公司以本人太太有Alcoholism病名不予理賠,經進一步的詢問醫生,那個單字的翻譯是酒癮並不是酒精中毒(alcohol infoxication),保險公司卻引以為鑑說明這難確認說明此體況是因為意外傷害事故所致,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這樣的話那本人要怎樣陳述給保險公司而可以獲得合理理賠(因有申請過理賠卻被以上述理由這樣打發而無所理賠),或者是要採取何種手法和管道,因為太太因事件造成無工作能力且都需要我們做監護。希望大大可以分享方法及管道讓本人可以快點解決這件事情,感激不進將以20分回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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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avatarEmily2010-04-18
要先知道是哪一張保單要申請理賠?意外險的條款通常都有這項
第十四條 除外責任(原因)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殘廢、失能、住院治療、施行外科手術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附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附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只要證明意外當時並無酒駕 即第三款之說明符合這條件就可以再上訴要求理賠
當然也要再看該張保單的條款是否有註明其他事項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發問^^
Lily avatarLily2010-04-14
關於上述的狀況,以我的經驗來看,保險公司似乎是以他們的角度出發,而不是以你的角度出發,這就好像是你如果是那家理賠公司,你會盡全力保住公司的資產,我專們是處理車禍.意外事件及國家賠償的理賠情事,有很多案子都類似你這一類的,但是他們(保險公司)一定是以他們專有的"等級賠償制",意思就是說,傷殘等級是多少級就賠多少,而且不管往後你們是否有去醫院復健,給你們一定的金額後就不會再有後續動作了,這就是所謂的保險公司,但是我所處理的是不但要向對方或是你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你應得的理賠金額,而且還會將你爾後的所有費用(包含吃.喝.看護.薪水抑或是你未來的復健及精神上的受傷費用)一次申請,絕對會比你原本的保險理賠多上好幾倍,如果你願意讓我來辦的話,歡迎你打通電話來諮詢,我的電話0936-106918 .
2010-04-17 15:29:40 補充:
對了,忘記介紹我自己,我姓陳,叫我阿淵就可以了,祝你順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