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失業補助金及提早就業金 -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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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6月30被資遣,7月1號有去申請,但我7月7日即將去新的公司上班了,那我是否還能領到失業補助金及提早就業金呢?請各位大大幫我回答我的疑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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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avatarThomas2008-07-04
你有申請失業給付,就有資格請提早就業獎助,只要是在新公司上班三個月以上,就能跟台北的勞保局申請,記得十月份時要請公司開在職證明書,你自己的身份證、存褶要影印好。再用掛號的方式跟勞保局申請,十月份再申請哦。2008-07-0601:33:53補充:申請失業給付一定要本人申請,要領提早就業獎助�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8-07-06
基本上你應該不能請領失業補助金哦,因為勞保局會去查,如果你去申請了,那你之後還有工作(也有領薪資)的話,原則上要去取消申請失業補助金的,勞保局有規定,如果你申請了失業補助金之後去新公司領的薪水比之前公司提撥的薪水還要高的話就不行哦,所以你可以打去問看看幫你申請的人看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8-07-07
你無法請領失業給付,因為你在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就找到工作了,所以僅能於新工作加保就業保險滿3個月時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若之前未請領過就業保險的給付,你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依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之50%,一次發給,也就是相當於3個月失業給付,若你資遣前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