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時問題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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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職場人士

目前敝公司因應勞基法雙周80小時規定

將工作時間稍做調整

原本上班時間為周一到周六 0800-1600 中午休息時間不計

一天上班7小時 見紅休

公司表示符合之前勞基法規定一周42小時

現在改為時間不變 但每月的第一個禮拜六休假

現在對目前工時有以下的疑問

若單以一月四周計算

第一個禮拜上班五天累計為35小時

2-4個禮拜各上6天為126小時

合計為161小時 與勞基法規定不符

有先詢問人資 人茲表示計算要再加入國定假日不上班來做計算

這樣會符合勞基法規定

想請問得有兩個

一是中午休息一小時不計時數 請問這有符合勞基法嗎

二是針對雙周80小時 公司的計算方式是正常的嗎 還是要去做檢舉呢

在此先感謝各位專業人士的回答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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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6-03-14
1.有 2 .請檢舉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3-15
1休息不計入,合法,除非那1小時叫你工作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3-19
2勞基法為單周40小時,這算變形工時要經勞資會議才算合法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3-22
如果沒有留紀錄其實不能這樣,不過也算是超時1小時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3-27
即使有紀錄但沒有給1小時加班費也可以檢舉
Agatha avatarAgatha2016-03-28
3.另外每月只有休第1周6日的話,其實你每年被吃的時數是104
不是你想像的12,因為法律規定是週,不是月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4-01
....阿上面打錯,是20不是104,修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