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首先講一下概況,小弟的公司是一間員工不到五人的小公司,
因為發生一些事情,所以打算離職,
已經有先爬過板上關於離職的文章了,但還是有些問題想要請教,
因為小弟工作未滿三個月(兩個月多)
應該可以不需提早告知,當日走人(對吧?)
不過因為從事的行業是廣告設計業,
要離職的話手頭上有些案子恐怕無法結掉,
雖然想過把這些案子做完再走,
但實際上有些案子沒有辦法在幾天內就完成,
而且老闆又很常在你A工作還在做的時候就丟B、C工作要你先做...
很難有把手頭上案子全部完成的一天。
所以問題就來了...
由於我打算當天講就馬上走人,
但爬了板上一些文章後發現有所謂的交接問題,
請問如果我沒有交接的話,是否有違反任何法規呢?
其中我有看到一篇舊文提到:
「如果造成公司損失需負擔賠償責任」
這好像就是民法的事情了...不過小弟也想請教這民法確切指的是什麼?
不知有沒有類似情形的板友可提供一些經驗供小弟參考?
--
首先講一下概況,小弟的公司是一間員工不到五人的小公司,
因為發生一些事情,所以打算離職,
已經有先爬過板上關於離職的文章了,但還是有些問題想要請教,
因為小弟工作未滿三個月(兩個月多)
應該可以不需提早告知,當日走人(對吧?)
不過因為從事的行業是廣告設計業,
要離職的話手頭上有些案子恐怕無法結掉,
雖然想過把這些案子做完再走,
但實際上有些案子沒有辦法在幾天內就完成,
而且老闆又很常在你A工作還在做的時候就丟B、C工作要你先做...
很難有把手頭上案子全部完成的一天。
所以問題就來了...
由於我打算當天講就馬上走人,
但爬了板上一些文章後發現有所謂的交接問題,
請問如果我沒有交接的話,是否有違反任何法規呢?
其中我有看到一篇舊文提到:
「如果造成公司損失需負擔賠償責任」
這好像就是民法的事情了...不過小弟也想請教這民法確切指的是什麼?
不知有沒有類似情形的板友可提供一些經驗供小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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