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位各位大大
小弟近日即將從目前的公司離職
然而原本根據公司規定要在離職生效的20日前提出
依此推算我的離職日是禮拜一
不過人事室今天請我的主管叫我把離職日提早到前一個禮拜五
想一想他們這樣的好處就是不用給我六日的薪水
我雖然當下傻傻的同意了
但現在想想是否該去至少把離職日改到禮拜日,爭取那兩天的薪水
畢竟六日放假也是我的權利
請問我這樣的作法有不妥之處嗎?
請各位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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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近日即將從目前的公司離職
然而原本根據公司規定要在離職生效的20日前提出
依此推算我的離職日是禮拜一
不過人事室今天請我的主管叫我把離職日提早到前一個禮拜五
想一想他們這樣的好處就是不用給我六日的薪水
我雖然當下傻傻的同意了
但現在想想是否該去至少把離職日改到禮拜日,爭取那兩天的薪水
畢竟六日放假也是我的權利
請問我這樣的作法有不妥之處嗎?
請各位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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