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
我是2013年的畢業生,這是我第一份正職的工作,
在還沒有領年終、吃尾牙前幾天的情況,
1/22我被老闆已一句:
『我覺得你還是做到今天,等下就可以收收東西走人,
你這個月到今天的薪水及資遣費都在袋子裡。』
被開除了,
然後我在1/23 00:49的時候寄了一封email給老闆,
跟老闆申請預告工資,
公司完全沒有答覆。
1/24 13:02 又寄了一封詢問答覆。
還是沒有答覆。
想請問大家,
我應該要怎麼再甚麼時機、甚麼樣的內容再次詢問,會比較好?
如果老闆一直沒有答覆,我能去哪裡申訴? 申訴前是否要通知公司?
ps: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已拿到。勞動基準法第11條:五款。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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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年的畢業生,這是我第一份正職的工作,
在還沒有領年終、吃尾牙前幾天的情況,
1/22我被老闆已一句:
『我覺得你還是做到今天,等下就可以收收東西走人,
你這個月到今天的薪水及資遣費都在袋子裡。』
被開除了,
然後我在1/23 00:49的時候寄了一封email給老闆,
跟老闆申請預告工資,
公司完全沒有答覆。
1/24 13:02 又寄了一封詢問答覆。
還是沒有答覆。
想請問大家,
我應該要怎麼再甚麼時機、甚麼樣的內容再次詢問,會比較好?
如果老闆一直沒有答覆,我能去哪裡申訴? 申訴前是否要通知公司?
ps: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已拿到。勞動基準法第11條:五款。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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