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科目的讀書方法 - 考試
By Kumar
at 2011-11-18T16:03
at 2011-11-18T16:0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c301 (jj)》之銘言:
: 大家準備國考時都會碰到那種完全沒有概念或是非本科生的書籍,
: 而這樣的書籍在敘述時,往往會看不懂作者在表達什麼東西,
: 因為很多觀念與名詞都是陌生,如果沒有補習或他人指引,通常都會看不懂,
: 但又不想花時間去跟人擠在小小補習班上課,就會心生放棄,
: 其實我有一個很好的方式,給大家參考,就是要運用"已知來懂未知",
: 也就是歸納法跟演譯(推理)法,這是所有學習知識方法的基礎,
: 也是很多科學家在從事科學研究方法,而套用在所有書籍身上也是很ok地,
: 例如行政法,剛看時完全應該看不懂在表達什麼,這時要開始歸類,作者所講過的
: 名詞中,有哪些是同樣的東西去歸納,像行政處分 行政契約 etc是某種程度是一掛的
: 上位概念,然後歸類一定程度後就要去演譯去推論他們的不同處與自己不明瞭的部分,
: (當然這期間會有很多錯誤的歸納 這時就要不斷地修正 不斷地作出正確演譯)
: 或者是歸類出自己懂的東西再去演譯自己無法理解的東西,就像自己懂的是班會的運作
: 與程序並歸納起來去演譯立法院開會的程序後,得出相同與不同,之後在又歸類後一定
: 數量後,再去演譯,慢慢的整本書就像是拼圖一樣的拼整完畢。
: 其實所有的學問都是這樣研究出來的,如果你常訓練,其實根本不用補習,
: 買書自己看就懂了。
小弟根據 長輩們的說法 算是非常會讀書的小孩
國考中還是非本科生 一開始全部都沒有概念 還是硬著頭皮衝了
很符合標題的情形
小弟也來聊聊自己的讀書經驗
要剖析自己有點困難
因為很多過程對小弟來說向呼吸一樣自然
也沒有原po說的這樣神奇
首先先說一下背景
小弟本人是喜歡看書的人
從小看到書 不管是什麼都忍不住要翻一下
可以靜靜看書不吵也不鬧
今天能在讀書上有點小成就
除了本身並不排斥看書這件事
靠的不是記憶力 (認識的我人都知道我很健忘)
而是理解能力和舉一反三的能力
要入門一個完全沒接觸過的科目
先把握住一個原則: 定義 比較 推理
說穿了就是原po講的東西 記憶 歸納 演繹
不過小弟並非在哪裡學到的
而是天生的習慣
1定義的記憶
任何壹個科目都有許多名詞 是構成此科目所有知識的基礎
就像要學英文 一定要背單字 要學數學 一定要記公式
有人說單字公式不用背 我用推得就能推出來
沒錯 我也推得出來 但是前提是建立在我有已經基礎可以推
基礎從何得來? 還是得靠對名詞定義的記憶這個基本功
這個階段的困難點在於 名詞中定義其實還有名詞 或者名詞的定義抽象到爆 看不懂
譬如看到 行為能力=權利主體能獨立有效為法律行為的資格或地位
會產生什麼是權利主體 什麼是法律行為的疑惑?
一般而言書本的編排是循序漸進 學到行為能力時 應該已經對權利主體有所了解
但是還是可能不懂什麼是法律行為
這時有兩個作法
1去查 法律行為的定義
2看舉例
1是不錯的方法 但是看了以後極可能發現還有 法律行為的定義還是有部分名詞看不懂
或者根本是互相解釋的情形
小弟通常是兩個都作 但重點是放在2
抽象的文字套到實例上能更容易理解 理解則能有效幫助記憶
理解完畢後 可能還是對定義的部分似懂非懂 這時不用心急
可試著把它背起來 背不熟很正常
只要能達到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出來即可
日後會愈來愈精準
2名詞的比較
記了很多名詞之後
會發現有些名詞或觀念很像 很容易搞錯
例如 債權與債權行為 準物權與準物權行為 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等
這時可以在書上自己作整理歸納 對照筆記等
譬如債權行為定義的旁邊寫上債權的定義或其頁數
反之債權的定義的旁邊寫上債權行為的定義或其頁數
觀察兩個的定義有何不同 書上何時用債權 何時用債權行為
想到債權就想到債權行為 想到債權行為就想到債權
名詞的比較有助更進一步了解名詞的定義 用法 並且加強記憶
就像人要跟別人比較才知道自己考多濫一樣
更重要的是 使這些記過的東西產生連結
不是一個一個單獨的點 而是成為 線 面
3想當然爾
有了基礎功 就會自動產生想當然爾的能力
學過民法 看到"行政契約" 就會知道這個東西應該是一個雙方的合意
學過刑訴 看到"行政處分" 就會想說 這個東西應該帶有一定的強制力
因為強制處分 也有"處分"兩字
也涉及"權利義務"的變動 因為處分行為也有"處分"兩字
這就是所謂的 "都不用背 我用推的就推的出來" 雖不中亦不遠矣
但是仍然會有所出入
這時就要回到"比較"的功夫 找出不同點在哪裡?
這個不同點 往往就是這個名詞的特徵
更有助於這個名詞的理解和記憶
以上都是很初步的讀書的方式
看完本篇覺得我在說廢話的別打我XD
至於原po提供的益智遊戲
當作小遊戲玩玩就好
要把書讀好 過程中並不缺乏這些練習
解不出來也無所謂
小弟的智力測驗向來很低 同學們還很驚訝
算是會讀書的笨蛋一枚
但是還不是可以考上 考試和智力沒有一定
而且小弟雖然會讀書 但是還是有去補習
因為補習帶來的效益遠超過自修
--
Time is Money => T = M
Knowledge is Power => K = P
Power = Work/Time =>T = W/P
M = T = W/P = W/K
故當Knowledge趨近於0時 Money趨近無限大
--
: 大家準備國考時都會碰到那種完全沒有概念或是非本科生的書籍,
: 而這樣的書籍在敘述時,往往會看不懂作者在表達什麼東西,
: 因為很多觀念與名詞都是陌生,如果沒有補習或他人指引,通常都會看不懂,
: 但又不想花時間去跟人擠在小小補習班上課,就會心生放棄,
: 其實我有一個很好的方式,給大家參考,就是要運用"已知來懂未知",
: 也就是歸納法跟演譯(推理)法,這是所有學習知識方法的基礎,
: 也是很多科學家在從事科學研究方法,而套用在所有書籍身上也是很ok地,
: 例如行政法,剛看時完全應該看不懂在表達什麼,這時要開始歸類,作者所講過的
: 名詞中,有哪些是同樣的東西去歸納,像行政處分 行政契約 etc是某種程度是一掛的
: 上位概念,然後歸類一定程度後就要去演譯去推論他們的不同處與自己不明瞭的部分,
: (當然這期間會有很多錯誤的歸納 這時就要不斷地修正 不斷地作出正確演譯)
: 或者是歸類出自己懂的東西再去演譯自己無法理解的東西,就像自己懂的是班會的運作
: 與程序並歸納起來去演譯立法院開會的程序後,得出相同與不同,之後在又歸類後一定
: 數量後,再去演譯,慢慢的整本書就像是拼圖一樣的拼整完畢。
: 其實所有的學問都是這樣研究出來的,如果你常訓練,其實根本不用補習,
: 買書自己看就懂了。
小弟根據 長輩們的說法 算是非常會讀書的小孩
國考中還是非本科生 一開始全部都沒有概念 還是硬著頭皮衝了
很符合標題的情形
小弟也來聊聊自己的讀書經驗
要剖析自己有點困難
因為很多過程對小弟來說向呼吸一樣自然
也沒有原po說的這樣神奇
首先先說一下背景
小弟本人是喜歡看書的人
從小看到書 不管是什麼都忍不住要翻一下
可以靜靜看書不吵也不鬧
今天能在讀書上有點小成就
除了本身並不排斥看書這件事
靠的不是記憶力 (認識的我人都知道我很健忘)
而是理解能力和舉一反三的能力
要入門一個完全沒接觸過的科目
先把握住一個原則: 定義 比較 推理
說穿了就是原po講的東西 記憶 歸納 演繹
不過小弟並非在哪裡學到的
而是天生的習慣
1定義的記憶
任何壹個科目都有許多名詞 是構成此科目所有知識的基礎
就像要學英文 一定要背單字 要學數學 一定要記公式
有人說單字公式不用背 我用推得就能推出來
沒錯 我也推得出來 但是前提是建立在我有已經基礎可以推
基礎從何得來? 還是得靠對名詞定義的記憶這個基本功
這個階段的困難點在於 名詞中定義其實還有名詞 或者名詞的定義抽象到爆 看不懂
譬如看到 行為能力=權利主體能獨立有效為法律行為的資格或地位
會產生什麼是權利主體 什麼是法律行為的疑惑?
一般而言書本的編排是循序漸進 學到行為能力時 應該已經對權利主體有所了解
但是還是可能不懂什麼是法律行為
這時有兩個作法
1去查 法律行為的定義
2看舉例
1是不錯的方法 但是看了以後極可能發現還有 法律行為的定義還是有部分名詞看不懂
或者根本是互相解釋的情形
小弟通常是兩個都作 但重點是放在2
抽象的文字套到實例上能更容易理解 理解則能有效幫助記憶
理解完畢後 可能還是對定義的部分似懂非懂 這時不用心急
可試著把它背起來 背不熟很正常
只要能達到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出來即可
日後會愈來愈精準
2名詞的比較
記了很多名詞之後
會發現有些名詞或觀念很像 很容易搞錯
例如 債權與債權行為 準物權與準物權行為 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等
這時可以在書上自己作整理歸納 對照筆記等
譬如債權行為定義的旁邊寫上債權的定義或其頁數
反之債權的定義的旁邊寫上債權行為的定義或其頁數
觀察兩個的定義有何不同 書上何時用債權 何時用債權行為
想到債權就想到債權行為 想到債權行為就想到債權
名詞的比較有助更進一步了解名詞的定義 用法 並且加強記憶
就像人要跟別人比較才知道自己考多濫一樣
更重要的是 使這些記過的東西產生連結
不是一個一個單獨的點 而是成為 線 面
3想當然爾
有了基礎功 就會自動產生想當然爾的能力
學過民法 看到"行政契約" 就會知道這個東西應該是一個雙方的合意
學過刑訴 看到"行政處分" 就會想說 這個東西應該帶有一定的強制力
因為強制處分 也有"處分"兩字
也涉及"權利義務"的變動 因為處分行為也有"處分"兩字
這就是所謂的 "都不用背 我用推的就推的出來" 雖不中亦不遠矣
但是仍然會有所出入
這時就要回到"比較"的功夫 找出不同點在哪裡?
這個不同點 往往就是這個名詞的特徵
更有助於這個名詞的理解和記憶
以上都是很初步的讀書的方式
看完本篇覺得我在說廢話的別打我XD
至於原po提供的益智遊戲
當作小遊戲玩玩就好
要把書讀好 過程中並不缺乏這些練習
解不出來也無所謂
小弟的智力測驗向來很低 同學們還很驚訝
算是會讀書的笨蛋一枚
但是還不是可以考上 考試和智力沒有一定
而且小弟雖然會讀書 但是還是有去補習
因為補習帶來的效益遠超過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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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is Money => T = M
Knowledge is Power => K = P
Power = Work/Time =>T = W/P
M = T = W/P = W/K
故當Knowledge趨近於0時 Money趨近無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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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mian
at 2011-11-23T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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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1-25T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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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1-27T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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