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不能求職同性質的公司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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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剛進去公司的時候有一項規定

「不能在同性質的行業就職」

請問版上的各位大大,

這項規定合法嗎?

需要加以遵守嗎?


我從事的是出版業的編輯,

這種跟業務無關的工作性質是否也要遵守?

若不遵守又會面臨什麼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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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2-04-30
契約有對價關係嗎?
Hazel avatarHazel2012-05-03
對價關係是指什麼??
Hazel avatarHazel2012-05-03
好像沒有因為公司這個要求 而讓我們對價得到什麼好處耶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05-06
先瞭解公司的競業禁止其限制時效是多長? 至於在同性質行業工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5-09
競業禁止~這條合法喔!你當初如果有簽賣身契的話......
Sandy avatarSandy2012-05-13
作, 執行不同的業務內容倒是沒差.
Ivy avatarIvy2012-05-15
競業禁止寫好玩的,以前我主管還不是跳槽到同性質的行
業也沒事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5-20
有告不成的例子, 但也有告到賠錢的例子, 看掌握多少技術啦.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5-25
限制你不能到同業 就要補償你不能去的損失 這就是對價
Sandy avatarSandy2012-05-28
我剛看了一下實務判決 職位算低(27K)工作自由應大於競業禁止?
David avatarDavid2012-05-28
另外確實是沒有因為競業禁止的規定而得到好處 所以是不適用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6-01
而且到時候也應該要有損害原公司利益之事實才能告我 這樣對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6-06
我只能說凡事沒"絕對" 你無聊可以去找法院判例
Rae avatarRae2012-06-10
過來人+1 通常不用在意
Jake avatarJake2012-06-13
沒有絕對吧,不然廚師離職就要餓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