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點不用擔心
我以前也是遇過這情形
所以請列出交接清單,例如20個項目
這20個項目旁邊須留兩個空格
等妳教完他後,在那兩個空格中,你們各自簽名
然後呢 將這份清單交給他的上司 (應該會是你的上司)
說這新人我已經交接完畢了,還有任何問題再請他提出 有可能還有什麼沒教到的
(這份清單列出去之前先印一份起來留底)
沒問題的話 就是辦離職手續了~~大概是這樣子做..
※ 引述《yijuin (小珮子)》之銘言:
: 本人已經在20天前告知公司要離職
: 但主管覺得我交接只需要一星期就足夠
: 因此只在我最後到職日的一星期找新人來
: 但新人好像得了重感冒
: 我星期五最後到職日~但新人卻連請2天假
: 我明天也休假因此不能交接
: 這幾天新人狀況也很不好
: 說實在的我的工作內容很多很繁雜
: 就是主管一直覺得我的都很簡單
: 現在很擔心星期五最後一天無法全部東西都交接完成
: 公司會不會藉由這理由扣押我三月份的薪水
: 或是不簽交接手續之類的
: 假設公司扣押薪水我可以去勞工局申訴嗎?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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