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前的特休算法?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借標題一問

我是2014/07月到職,2015/07~12因年資滿一年,已經休了4天特休

前幾天提出離職申請,預計做到三月底

但因為2016年度我還有5天補休+7天特休,本希望最後幾天上班日用休假的方式

意即 最後休5+7天的假,最後實際到公司的上班日是3/15

但今天主管表示,特休不能這樣全算,2016年七天特休是依就職時間比例放假

變成只能休2.5+5天(因為2016年只就職1/4,特休也只給1/4)

想請教前輩們,離職前的特休該怎麼算呢?

※ 引述《s899456 (熱到歪頭)》之銘言:
: 如題,我是103/08/30到職,目前為止只休過一天特休
: 爬文後得知工作滿一年者須前20日提出離職,假設打算作到4月底
: 是不是4/10前提出離職,並且在4月底前把七天特休休完?
: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四月除了七天特休還要加上原本的固定休假七天
: 也就是四月當月我可以休到14日! 不知道我這樣理解有沒有錯誤呢?
: 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2-26
按比例給吧
Harry avatarHarry2016-03-01
特休假是前一年的服務所得,當然不是按比例
Ina avatarIna2016-03-04
我怎覺得你是可以休2/3(2015/07-2016/02)=至少4天特休
Olga avatarOlga2016-03-07
你滿1年 絕對是7天休完
Emily avatarEmily2016-03-08
7天休完 沒休完換薪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3-12
照勞基法是2015/07~2016/07 有七天特休,你已經休了四天,
所以還有3天,三月底離職一樣要讓你休三天,加上補休就8
天囉
Lily avatarLily2016-03-16
推樓上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03-19
你沒待到第二年,只要給4+3
Yuri avatarYuri2016-03-19
加補休8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