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補休時數公司是否應發代金?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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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離職之前業務量暴增

公司規定加班20hr以內可以申報加班費

超過時數必須轉成補休

離職後累積加班時數達到26hr



去刷存簿確定離職前未休的特休已發代金

但是補休時數這部份公司沒給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合理的嗎?

公司如果不給 依法有據嗎?

謝謝回覆


ps.有些公司 就是不想讓你將離職日延長

因為延了會被瘋狂捅刀 不如明白的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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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7-09
你要有請假紀錄,有請假公司不準,則需要換成薪水補發
Steve avatarSteve2014-07-11
若是你自己離職前應休未休,不可歸屬雇主之因者可不發
當然最好的方式還是去調解,不過小聲問一下:你有請假嗎?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7-12
http://ppt.cc/i0jk 內文給你參考
Madame avatarMadame2014-07-14
推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