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離職提前預告 如果雙方同意提早離職 - 離職Donna · 2014-07-1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各位版友好, 我在A公司任職10個月(未滿一年 三個月以上) 離職預告期是10天; 但是如果公司要我早點離職(馬上走),而我也同意馬上走 這樣是否違反任何法規條例?? (也就是 理論上我要提前預告10天,但是我想馬上走 公司也同意我馬上走,雙方都同意當天離職) 因為目前找到的答案都是公司提早解雇的 所以想問版友是否有類似的經驗? -- 離職All CommentsIvy2014-07-14雙方談妥哪有違反任何規定,勞基法的規定是給門檻Yuri2014-07-16最晚要10天前預告後才能走,至於公司能可以妥協協議就沒什麼問題,除非是要你交接超過10天,才違反!!!Connor2014-07-17如果是你主動提離職,公司也同意你早走,就沒問題Susan2014-07-17除非是公司解雇你,這樣他就要付你預告工資和資遣費Todd Johnson2014-07-20原來如此 感謝版友的解答 我是自願離職Gary2014-07-21http://ppt.cc/FLK7 雖然這篇寫得有點文謅謅的Related Posts該向事務所提出離職嗎該向事務所提出離職嗎這樣的公司你們會想去嗎?面試時離職理由可說工時太長嗎?日商求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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