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提前預告 如果雙方同意提早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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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我在A公司任職10個月(未滿一年 三個月以上)
離職預告期是10天;

但是如果公司要我早點離職(馬上走),而我也同意馬上走
這樣是否違反任何法規條例??

(也就是 理論上我要提前預告10天,但是我想馬上走
公司也同意我馬上走,雙方都同意當天離職)

因為目前找到的答案都是公司提早解雇的
所以想問版友是否有類似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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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4-07-14
雙方談妥哪有違反任何規定,勞基法的規定是給門檻
Yuri avatarYuri2014-07-16
最晚要10天前預告後才能走,至於公司能可以妥協協議
就沒什麼問題,除非是要你交接超過10天,才違反!!!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7-17
如果是你主動提離職,公司也同意你早走,就沒問題
Susan avatarSusan2014-07-17
除非是公司解雇你,這樣他就要付你預告工資和資遣費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7-20
原來如此 感謝版友的解答 我是自願離職
Gary avatarGary2014-07-21
http://ppt.cc/FLK7 雖然這篇寫得有點文謅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