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有先跟老闆談離職了
我是在作補習班理化老師
年資也已經滿2年半了
日前已經收到別的公司的紙本offer了
原本是要5/3報到,後來跟新公司談好要交接
所以往後延長到6/1報到
按照勞基法,我應該要在離職日期前20天給離職預告
5/2晚上遞交辭呈
也發EMAIL到公司的信箱作備份(但我不清楚他有沒有讀EMAIL)
跟老闆說我只做到5/22
但老闆說這樣找不到人交接 所以問我能不能到31號
基於人情 我也說好 (過程有錄音)
今天去提醒他
竟然開始裝傻,覺得我好像只是說說的
這樣子,我到31號還是可以直接走嗎?
PS:當初剛來這邊工作的時候有簽約
合約上有說離職要提前3個月說
後來約也滿了,也沒續簽的動作
所以我就說照勞基法,他又打算裝傻
說補習班不能適用於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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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作補習班理化老師
年資也已經滿2年半了
日前已經收到別的公司的紙本offer了
原本是要5/3報到,後來跟新公司談好要交接
所以往後延長到6/1報到
按照勞基法,我應該要在離職日期前20天給離職預告
5/2晚上遞交辭呈
也發EMAIL到公司的信箱作備份(但我不清楚他有沒有讀EMAIL)
跟老闆說我只做到5/22
但老闆說這樣找不到人交接 所以問我能不能到31號
基於人情 我也說好 (過程有錄音)
今天去提醒他
竟然開始裝傻,覺得我好像只是說說的
這樣子,我到31號還是可以直接走嗎?
PS:當初剛來這邊工作的時候有簽約
合約上有說離職要提前3個月說
後來約也滿了,也沒續簽的動作
所以我就說照勞基法,他又打算裝傻
說補習班不能適用於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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