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的部門因為業務需求 會需要比較多現金(零用金)
所以當我接任部門主管不久 照慣例(?)會計就要求我提供一個個人名下帳戶
清空之後讓公司放這筆零用金 然後部門內一名比較資深的同仁
過去是由他在對帳 部門的習慣模式是
業務需要用錢會跟該名同仁拿提款卡 下去樓下ATM提領現金後
把收據寫上業務別(就大概可以分的出來是哪一個人負責)交給那名同仁
然後實際花費等等 會把流水帳KEY在公用槽的EXCEL檔
例如幾月幾號領出多少、花費多少、結餘多少等等
然後業務會按照公司要求流程實際寫單據請款給我簽>再給老闆簽>交到會計那
月底前送簽沒問題的請款單 會計會在下個月底補款到我的帳戶內---
例如本來零用金是10萬 這個月總共請款了34225
下個月會計就只會匯34225進來----中間時間差當然業務還會繼續動用帳戶內餘額
然後我們沒有所謂的關帳時間 因為幾乎每天都需要動用
因為過去一直是如此作業模式
前任主管交接給我時 也跟我說這部分就照舊交給那名資深同仁就可以了
所以我也沒想太多 當時會計拿了張「我同意幫公司保管零用金XX元」的切結書
雖然實在不太想簽 但之前主管如此我也只好想說簽了
提款卡從頭到尾都不經我手 存簿也幾乎都在該名對帳同仁那保管
但~最近要離職 會計說要清帳 怎麼隊 他們都說少錢
而且金額不小有好幾萬 「重點是」他們說少的金額
跟我們部門內部KEY的流水帳對不起來
我問他們少錢的邏輯 他們說是把所有已請未撥的款項+我這邊全部剩下的錢
加起來不足當初零用金總額的部分就是少的部分
但 有幾個問題我真的想問問大家 這真的因為我簽了切結書
公司就可以說不足的部分我要負責補齊嗎?
1. 會動用款項的人、對帳的人都不是我,會計也知道(但他們覺得主管就是要負責)
2. 我跟會計要求,讓我我再把當初業務送簽的所有紙本請款單據,
一筆一筆跟我們內部KEY的流水帳對一次,看到底中間是發生甚麼問題,
他們說可以借但是不能出會計室......這有點強人所難,我沒有筆電,
幾百筆帳要對當然用EXCEL,沒有電腦我要站在會計室整天嗎?
3. 公司內部有些奇怪的工作分配問題,造成有其他單位有人也會動用到這個錢,
雖然領錢他們也是會來拿提款卡,一樣KEY到EXCEL上,重點寫請款單之後,
他們有時候連給我看都沒有就自己送上去了...講真得我連這筆費用有發生都不知道
這樣少錢我也要負責嗎??
因為實在不想離職的時候還要搞這麼烏煙瘴氣,我也想好聚好散,但會計態度很硬,
希望懂這方面的人能幫忙解答,如果這件事情雙方堅持不下,
我有機會爭取回來他們扣住的薪資嗎?還是機率很渺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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