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請假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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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要向公司提離職,我是工作五年多的員工

離職原因 是覺得待在公司很痛苦,能早點走的話 一天也不想多待

於是我計畫說 下星期一 3/18提出離職書,預計4/18離職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若我4/18離職,公司想要找人交接工作,但有可能內容未在4/18前交接完成
公司可以說:因為未完成公司交接,需完成方可離職 可以這樣嗎?

2.我其實打算把後面幾天的上班日,用14天年假 及20多小時的補休請假,直接不來了
公司可以拒絕我的請假嗎?? 若不能用特休抵假,公司需要用現金來補貼我嗎?

3.提離職書的形式,是用每天公司的固定表格嗎,如果只是發mail告知
這樣也有效嗎? 還是一定要以書面方式??


謝謝各位的解答, 我真的是一刻也待不下去了,已經連三天在公司崩潰了
再待下去,我遲早會生病的… 希望能早日脫離苦海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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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3-20
離職最大,公司要火你時,我想也不會說等你找到工作吧?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3-21
通知你我要離職是尊重你,但不是要得到你的同意。
Steve avatarSteve2013-03-24
只要有依規定 提前申請離職 時間到就走人 沒問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