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獲錄取,可是要交離職證明,這讓我很猶豫要不要交,因為上面就是勾了離職原因是11
項第五款(不適任)
雖然勞基法有寫可要求前雇主開不含原因的版本,但HR卻推拖說他們只開一次@@
而且被資遣真的不是我的問題,是人員調度的管理問題,只是我菜所以被犧牲(但誰想聽
我解釋)
我很猶豫要不要搬勞基法出來,逼前公司開我要的證明,因為同產業也不宜搞壞關係。還
是就跟新公司誠實?
對,我就是被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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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第五款(不適任)
雖然勞基法有寫可要求前雇主開不含原因的版本,但HR卻推拖說他們只開一次@@
而且被資遣真的不是我的問題,是人員調度的管理問題,只是我菜所以被犧牲(但誰想聽
我解釋)
我很猶豫要不要搬勞基法出來,逼前公司開我要的證明,因為同產業也不宜搞壞關係。還
是就跟新公司誠實?
對,我就是被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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