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有調任制度
原本我在A區的工作時間沒辦法配合
所以有提出是否可以請調 不然真的無法配合
我主管表示他要再考慮幫我喬時間,讓他考慮一下
月初提出 同時去找B區的主管
B區主管表示 我主管同意他那邊時間可以配合 但是他不好主動要人
就這樣拖到28號 A主管說幫你問了
別區也沒辦法配合你時間 你看要做到什麼時候?
當天馬上去找B區主管 表示沒接到詢問
如果你離職 這邊可以馬上任用,只是年終年資沒了。
30號就被要求寫離職書
表示工作只做到5號
我堅持要寫離職當天才寫。
現在考慮以後都不待這家公司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序嗎
非自願有什麼構成要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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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在A區的工作時間沒辦法配合
所以有提出是否可以請調 不然真的無法配合
我主管表示他要再考慮幫我喬時間,讓他考慮一下
月初提出 同時去找B區的主管
B區主管表示 我主管同意他那邊時間可以配合 但是他不好主動要人
就這樣拖到28號 A主管說幫你問了
別區也沒辦法配合你時間 你看要做到什麼時候?
當天馬上去找B區主管 表示沒接到詢問
如果你離職 這邊可以馬上任用,只是年終年資沒了。
30號就被要求寫離職書
表示工作只做到5號
我堅持要寫離職當天才寫。
現在考慮以後都不待這家公司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序嗎
非自願有什麼構成要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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