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 - 離職
By Olga
at 2016-10-15T21:27
at 2016-10-15T21:27
Table of Contents
關於移除軟體這點我認同gv390,基本上原PO移除軟體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公司聘你來工作,而你在工作中產出了這些成果 (搜尋資料 設定電腦環境)
這些成果自然就是公司的,不是你個人的
推文中有大大認為公司沒損失,而且軟體本來就不是公司的
或許只是網路上的免費軟體,下載就有了,根本沒什麼
但是請人重新把環境設定回來不用付薪水嗎?
原本這台電腦給下一手接替的人直接用就好了,
現在人家要拿去給IT重灌,有沒有造成公司損失呢?
舉個例子,如果你今天聘我分析產業動向,我上班時上網收集相關資料
但在離職前把之前所有整理下來的資料全都刪掉,
跟你說「這本來就是網路上的免費資料,你再去收集就有了啊」
「而且這個資料本來就不是你的財產,你有什麼損失嗎?」
你覺得你身為老闆,這樣子的說法你可以接受嗎?設身處地想一想吧...
說了那麼多,建議原PO以後真的不要再這樣做了
為什麼呢?我們先不談民事責任,請讀一下刑法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沒有刪除電磁紀錄?你自己已經說你有了
有沒有損害於他人?上面告訴你了
※ 引述《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之銘言:
: 簡單看一下你的文章,我覺得你滿糟糕der...
: 你知道在公司上班時間產出的東西
: 算是公司的嗎?(印象是這樣,明確名稱不知道)
: 在網路上很多人都說什麼離職把檔案刪掉,把電腦格式化
: 聽聽就好...
: 你可能會說你刪掉的東西是你自己找到的免費資源
: 而且是使用非上班時間找到的,不想給公司使用
: 這樣硬要掰也是掰得過去啦,只是這種東西就看要怎麼證明你真的是非上班時間找的
: 剛剛查一下法律
: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
: 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
: 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前二項所稱受雇人,
: 包括公務員。」
: (看有沒有法律高手可以解答就是了,或許我認知是錯誤的)
: 回到主題來,既然你已經簽離職了,如果老闆之後不給你非自願離職的話
: 我覺得可以去提告,只是我覺得告成的機率不大就是了
: 就算告成,你最少也要跑幾趟調解
: 至於薪水,這就沒爭議了,他真的沒給你就可以去告她了QQ
: ※ 引述《verschiedenE (草化草化)》之銘言:
: : 各位前輩 晚安
: : 在前公司工作已經兩年又七個月,工作中從來沒有重大疏失。
: : 本月初被老闆通知不適任,並且當天就立刻叫我把東西收乾淨走人
: : 在被約談的時候,老闆給我一張「離職申請書」,她希望我可以用自願離職的方式離開,
: : 但是承諾說公司該給的預告薪資跟資遣費都不會少,她也的確有寫在離職離職申請書上,
: : 並且有她親筆簽名。
: : 但是離職申請書上面沒有公司名稱,而且他的預告薪資跟資遣費,都沒有當下就給我,
: : 她押到下個月的發薪日(11/5)。因為她跟我說,希望到十月底之前我都可以安心找工作,
: : 所以勞健保部分,公司會幫我保到本月底。所以就資遣費跟預告薪資加在一起,到下個月
: : 發薪日統一發。當下我很堅持說,我不是自願離職,所以應該要給我非自願離職書,
: : 但是老闆說她不知到那要怎麼弄,她說要不就我後,有需要非自願離職書申請補助時,
: : 再拿範本給公司回去給她,她幫我簽名或蓋章。
: : 當時因為她口頭承諾如果有需要非自願離職書,回去找她她會給我,而且我又想說有財補
: : ,所以我就簽了離職單了。 (對不起我是笨蛋)
: : 但是我在走之前,因為不高興公司這樣無預警的叫我走,所以我就把我提供給公司使用
: : 的所有軟體,全部移除了。那本來就是屬於我的資源,雖說是免費資源,但也是
: : 我花(非上班)時間慢慢估狗找到的。我只有刪除我提供給公司的軟體,公司資料什麼的,
: : 我完全沒有動,我還把原本只有在我電腦上的資料全部存回去伺服器,怕他們找不到。
: : 老闆當時站在我位置旁邊盯著我收東西,但是因為她完全不會電腦,不知道我在刪東西。
: : 隔天她就在會議上大發脾氣,我前同事轉述我說,前老闆在會議上跟全部的人宣布,誰要
: : 是敢跟我聯絡她就要把誰火掉,因為我危害公司,因為我把軟體都刪掉了。
: : 老闆可能忘記那些軟體本來就是我提供的吧..... 她要生氣就生氣,不管她
: : 但是我現在想說,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跟老闆說,你就把我退保吧,我沒差。
: : 請現在就給我非自願離職書跟資遣還有預告薪資呢?
: : 因為她現在非常不爽,不知道她11月會不會就扣我錢不給我了....
: : (就算離職申請書上有清楚寫出應給付金額,她還親筆簽名)
: : 我現在有點擔心.... 想請問各位前輩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QQ
: : (我當初到底為什麼要簽離職申請書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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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你來工作,而你在工作中產出了這些成果 (搜尋資料 設定電腦環境)
這些成果自然就是公司的,不是你個人的
推文中有大大認為公司沒損失,而且軟體本來就不是公司的
或許只是網路上的免費軟體,下載就有了,根本沒什麼
但是請人重新把環境設定回來不用付薪水嗎?
原本這台電腦給下一手接替的人直接用就好了,
現在人家要拿去給IT重灌,有沒有造成公司損失呢?
舉個例子,如果你今天聘我分析產業動向,我上班時上網收集相關資料
但在離職前把之前所有整理下來的資料全都刪掉,
跟你說「這本來就是網路上的免費資料,你再去收集就有了啊」
「而且這個資料本來就不是你的財產,你有什麼損失嗎?」
你覺得你身為老闆,這樣子的說法你可以接受嗎?設身處地想一想吧...
說了那麼多,建議原PO以後真的不要再這樣做了
為什麼呢?我們先不談民事責任,請讀一下刑法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沒有刪除電磁紀錄?你自己已經說你有了
有沒有損害於他人?上面告訴你了
※ 引述《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之銘言:
: 簡單看一下你的文章,我覺得你滿糟糕der...
: 你知道在公司上班時間產出的東西
: 算是公司的嗎?(印象是這樣,明確名稱不知道)
: 在網路上很多人都說什麼離職把檔案刪掉,把電腦格式化
: 聽聽就好...
: 你可能會說你刪掉的東西是你自己找到的免費資源
: 而且是使用非上班時間找到的,不想給公司使用
: 這樣硬要掰也是掰得過去啦,只是這種東西就看要怎麼證明你真的是非上班時間找的
: 剛剛查一下法律
: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
: 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
: 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前二項所稱受雇人,
: 包括公務員。」
: (看有沒有法律高手可以解答就是了,或許我認知是錯誤的)
: 回到主題來,既然你已經簽離職了,如果老闆之後不給你非自願離職的話
: 我覺得可以去提告,只是我覺得告成的機率不大就是了
: 就算告成,你最少也要跑幾趟調解
: 至於薪水,這就沒爭議了,他真的沒給你就可以去告她了QQ
: ※ 引述《verschiedenE (草化草化)》之銘言:
: : 各位前輩 晚安
: : 在前公司工作已經兩年又七個月,工作中從來沒有重大疏失。
: : 本月初被老闆通知不適任,並且當天就立刻叫我把東西收乾淨走人
: : 在被約談的時候,老闆給我一張「離職申請書」,她希望我可以用自願離職的方式離開,
: : 但是承諾說公司該給的預告薪資跟資遣費都不會少,她也的確有寫在離職離職申請書上,
: : 並且有她親筆簽名。
: : 但是離職申請書上面沒有公司名稱,而且他的預告薪資跟資遣費,都沒有當下就給我,
: : 她押到下個月的發薪日(11/5)。因為她跟我說,希望到十月底之前我都可以安心找工作,
: : 所以勞健保部分,公司會幫我保到本月底。所以就資遣費跟預告薪資加在一起,到下個月
: : 發薪日統一發。當下我很堅持說,我不是自願離職,所以應該要給我非自願離職書,
: : 但是老闆說她不知到那要怎麼弄,她說要不就我後,有需要非自願離職書申請補助時,
: : 再拿範本給公司回去給她,她幫我簽名或蓋章。
: : 當時因為她口頭承諾如果有需要非自願離職書,回去找她她會給我,而且我又想說有財補
: : ,所以我就簽了離職單了。 (對不起我是笨蛋)
: : 但是我在走之前,因為不高興公司這樣無預警的叫我走,所以我就把我提供給公司使用
: : 的所有軟體,全部移除了。那本來就是屬於我的資源,雖說是免費資源,但也是
: : 我花(非上班)時間慢慢估狗找到的。我只有刪除我提供給公司的軟體,公司資料什麼的,
: : 我完全沒有動,我還把原本只有在我電腦上的資料全部存回去伺服器,怕他們找不到。
: : 老闆當時站在我位置旁邊盯著我收東西,但是因為她完全不會電腦,不知道我在刪東西。
: : 隔天她就在會議上大發脾氣,我前同事轉述我說,前老闆在會議上跟全部的人宣布,誰要
: : 是敢跟我聯絡她就要把誰火掉,因為我危害公司,因為我把軟體都刪掉了。
: : 老闆可能忘記那些軟體本來就是我提供的吧..... 她要生氣就生氣,不管她
: : 但是我現在想說,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跟老闆說,你就把我退保吧,我沒差。
: : 請現在就給我非自願離職書跟資遣還有預告薪資呢?
: : 因為她現在非常不爽,不知道她11月會不會就扣我錢不給我了....
: : (就算離職申請書上有清楚寫出應給付金額,她還親筆簽名)
: : 我現在有點擔心.... 想請問各位前輩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QQ
: : (我當初到底為什麼要簽離職申請書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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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16-10-18T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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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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