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證明遺失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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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又來這發問
之前的公司有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但隨即我就找到工作了
就沒有妥善保存
前個禮拜因為家中大掃除
可能沒有注意被家人把那份證明丟了
如果證明遺失了該怎麼辦呢?
只能麻煩當初的公司補開嗎?
我記得之前調解的時候有說
公司必須向勞工局申報
(勞工局應該會有紀錄?)
是否不需再透過原公司補發呢?
再麻煩大大解答了,謝謝。

ps:會需要的原因是因為
後來報到的公司不是很適應
想說離職去上職訓局的課再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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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香水我不會全部用光 總是偷偷的留下一些
║═║║═╠═ ╙═╛ 像是跟上天借了點時間
║ ║╚═║ ║ 好讓我可以細細回味那些成長的軌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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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6-07-26
先問一下,你後來報到的公司上班超過2周了嗎
Harry avatarHarry2016-07-27
超過了
Carol avatarCarol2016-07-28
所以超過了是否就不能再用那份證明了呢?
Hazel avatarHazel2016-07-30
你打電話到當地的就業服務站確認一下你超過兩周了
是否還能申請職訓課程吧,這個比較麻煩一點
因為你現在在不適應的新公司要離職的話是自願性離職
Ida avatarIda2016-08-02
除非新公司又給你資遣解雇,明天打電話問問摟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8-06
不用問了,不能再取得非志願離職的身份了~2週以上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8-09
了解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