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時寫的一規定-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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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傳產
它在面試時
有要你簽一規定
如果在工作期間產量一直達不到一定水準
延誤進度可要求你自行離職

公司是這樣說
如果別人8小時可做800片
你8小時只作600片

3個月後你還是無法達成要求
公司會請你自己離開

請問這規定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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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02-01
奇怪,這樣的公司幹嘛不徵工讀生就好了XD
Eden avatarEden2013-02-03
這公司會有人待嗎?哪天他想裁員,把產量提高就好
David avatarDavid2013-02-07
它缺外勞 傳產食人魚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2-09
台灣職場大概是全世界最多奇怪工作條件的地方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2-10
法庭上都會衡量情節是否正當公平,只-200要考慮其它因素
同樣的法條判決也會因職位以及個人身體差異而有所不同
Edith avatarEdith2013-02-12
你覺得自己少做200的理由充足,就努力去爭千萬不要怕=_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2-12
他們可以請外勞 1個400,2個800,跟一個台勞一樣價格
搞不好 2個做1200還賺到
Jack avatarJack2013-02-16
看到某些公司的外勞爽到不行,另我覺得不爽
Hedy avatarHedy20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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