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聘提前離職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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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朋友最近在離職上碰到問題,想跟版大們請教一下


現在的工作:

一年一聘,合約上無提及違約金相關事項,月薪約25K。

工作未滿三個月,口頭告知想離職

表明最多可以等1~2個禮拜讓公司找人及交接(已有找到新工作,新公司要求盡快報到)

老闆表示至少要一個月,若提前走將會採取法律行動。


小弟查詢了一下網路資訊有些結論不知是否有誤:

勞基法無規定工作未滿三個月須提前預告離職,但這是適用於非定期契約

若是定期契約,期滿前,勞工不得任意離職,否則造成公司損害
該違約提前離職之勞工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現在的問題是一年一聘不知道是屬於定期還是非定期契約?

若被歸類於特定性工作,則可算定期契約,但又有查到有人說一年一聘算是非定期

由於該老闆似乎態度強硬且語氣威脅完全不溝通,也不了解想離職的原因

小弟原本建議禮拜一書面遞交辭呈就直接走人

但發現朋友是一年一聘後還真的怕之後會有法律問題...

不知版友們有什麼好建議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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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6-11-03
法律行動是啥? 你告知離職日不也是法律行動?
Oliver avatarOliver2016-11-03
歡迎寫信給勞動部 http://0rz.tw/ojh2J
Carol avatarCarol2016-11-03
一年ㄧ聘是定期,他可以跟你求償但是通常很難成功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1-03
是定期阿!對方會直接從薪水扣,扣不了就法律求償,我
看過有人被扣一個月薪水(但他不缺錢)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1-06
之前也遇過相同情形,不會是同老闆吧?但我也是直接離職
Dinah avatarDinah2016-11-10
絕不向惡勢力低頭
Harry avatarHarry2016-11-11
問勞工局最快吧 都說要採取法律行動了你在這邊? 難怪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