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資遣費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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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朋友被解雇

是突然請她離開公司,所以會有預告薪資的部分!

實際就職時間:2012.08.10-2013.01.18

2013.01.21-23去電公司提出資遣費、預告薪資和非離職證明之需求,

公司以仍在試用期內為由,拒絕支付費用,但法律規定早無試用期之規定

並表示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原因會「詳加列出」,說要給下一間公司查閱

,更提出說「你要申訴就去申訴,你要告就去告」不願意按照勞基法規走!

請問對方不肯給予非自願離職單、資遣費與預告薪資

是不是只能走上勞工局調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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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1-30
資方都把話講明還需要客氣啥 下星期一上午請直接去勞工局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2-01
對! 直接去!!! 我今天就去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2-03
工作近半年 應該要給約1/4月薪水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2-05
打電話去公司再問一次 記得錄音當證據 然後照公司期望去告
Tracy avatarTracy2013-02-06
或者你就直接寄存證信函就好拉~~~~~XD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2-09
另外去寄一封法院執行命令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2-11
法院執行命令不是要進法院才有?
Jake avatarJake2013-02-11
公司都要你去告了 你就去吧! 沒聽過這種要求的傻公司
Kumar avatarKumar2013-02-16
包準公司HR過幾天打電話給你~不好意思!這是您的資遣費!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2-19
有些公司就是看準求職者不會真的行動而大放厥詞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2-20
加油!雖然不太可能告到他脫褲子,但是…告吧!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2-21
講錯,是支付命令 #1G_FWJV0 (ask)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2-21
去告吧 有些公司很擔心判決系統查不到他們公司名稱XDD
Sarah avatarSarah2013-02-25
那個HR是跟公司有仇嗎?
Kyle avatarKyle2013-02-25
一定要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