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的權利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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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工作經驗中,人事是管招募/面試/發薪資單/離職/人事制度,有時還要兼輔導

我想問有沒有相關或類似的經驗


公司所有人的假單、薪水(高低)、獎金(高低)、福利、職務加給薪資(高低)……

人事都可以依個人喜惡來拒絕或同意同仁升官加薪、請事/病/喪/喜/特別假、離職時間、

福利配發…… 同仁個人權益嗎??

就算同仁的直屬主管主動簽核加/調薪資、同意請假及留停或離職時間……。



前公司人事只要不是他看不順眼的人一切照勞基法走

但若是他看不順眼的人一切照公司流程

包含流程 直屬主管及其他相關各級主管都簽核通過

只要人事不順眼這個人就可以去跟老闆吵這個流程是無效

除非員工要自行提出有力的勞基法相關條例,

人事才會不甘願的照勞基法"拖延時間"完成流程

但多少台灣員工不敢做這樣的事啊,誰想在公司為這個該有的權益給在職場上更難過…



真想知道有沒有勇者有成功案例可以分享

像遇到這樣的情況有什麼保護自己權益但不會死在沙灘上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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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3-04-28
人事大多只是負責執行的
James avatarJames2013-05-01
人事不會沒事找事做 你真的有了解清楚狀況嗎
Mason avatarMason2013-05-02
樓上不用懷疑。 一樓,我也一直都認為人事負責執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