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原單位離職並待業已滿四個月了。
上週面試某公司專案人員的工作(一年一聘),昨日收到錄取通知,人資詢問什麼時候方便報到?
因有些考量,我目前還沒給予具體的回覆。
現在居住地在新竹,新工作在臺中,需要一些時間找租屋處、搬家等(面試時主管們也知道這件事)
想詢問如果回覆的日期大概要快一個月會不會太誇張呢?(5/27左右)
會因此帶來不好的印象或直接取消錄取資格嗎?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需要跨縣市搬家的情況,也很擔心如果沒有如期找到像現在居住地一樣不錯的租屋處,可能有一陣子得要新竹台中往返了O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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