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週休二日見紅休,午休1h
實際工作八小時
因為跟行政部門同時間雜事會比較多
不需要加班,因為有同事是二休二遇到國定假日會排她加班(如2的工作時間)
2
做二休二12小時,實際工作10小時
固定日班(和上面那位同事搭配輪班)
基本上我們雙方沒有要休假就不用加班
但不確定另一位大多負責行政事務的同事若請假我是否需加班協助
(因為稍微有學部份事務處理)
面試就有談好我之後會以2的方式上班
因為是技術性要學習跟練習
到職這段時間是上1的常日班
預計八月開始上2
但由於我有睡眠的障礙,加上需花眼手力一週五天覺得有點疲勞
目前技術有比較進步,若有緊急狀態,平日也有負責多事務那位同事可詢問或協助
如果主動詢問是否可提早至七月開始上2的班別,會不會太唐突呢?
ps.兩種薪水福利沒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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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810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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