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兩個月提離職申請?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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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晚安,小妹有一事請教

小妹在公司工作將滿兩年,各方面遇到了不少瓶頸

覺得再撐下去恐怕就鬧出社會問題了

為自己著想也為身邊的人著想,想盡早把工作整理好交接

但前陣子人資部發了通知,說除了未滿試用期以外的所有員工

欲離職都必須於離職日前『兩個月』提出離職申請書

並且強調這是符合勞基法的規定...

小妹一直以為頂多一個月吧?上網查了資訊也是一個月

卻無法確認網路上的是最新資訊

如果我硬要一個月後走的話,是否會違規或是被扣什麼罰款呢?

希望板上高手相助解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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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4-07-01
不用理他,你的情形是提前20天
Kumar avatarKumar2014-07-04
可以附上勞基法原文給人資看 http://ppt.cc/IU-D
Joe avatarJoe2014-07-05
還有重要的第15條http://ppt.cc/fvXz
Lucy avatarLucy2014-07-06
感謝!!多麼有信服力的條文!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7-10
兩個月個屁...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4-07-13
保留證據跟對談紀錄 你告他不是他告你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07-18
怎麼一堆公司都自以為臨駕於勞基法之上
Jack avatarJack2014-07-20
果然是爛公司 會桃啊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7-23
台灣很多公司都在異世界上班,勞基法都不是台灣的勞基法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7-25
同意樓上以前主管也用這招騙新人,新人直接copy勞基法出來
Olga avatarOlga2014-07-28
就跟公司說勞保局的專員有留專線給妳隨時再諮詢XD
Ursula avatarUrsula2014-07-30
兩年才20天 哪要一個月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7-30
想請問,日數是指工作日還是包括六日呢?謝謝!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7-31
包含六日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8-02
公司的規定大不過國家的法律,儘管嗆聲照勞基法的時間
走人,不用怕。